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北京3月12日訊(記者 魏金金 專欄)12日,在政協會議僑聯界別小組會議上,全國政協委員、致公黨廣東省委會副主委、廣州市委會主委陳怡霓表示,在“一帶一路”國際合作中,中國企業“走出去”應該法律先行,堅持以市場經濟為導向,從而實現更好地落地生根、開花結果。
全國政協委員、致公黨廣東省委會副主委、廣州市委會主委陳怡霓 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記者 魏金金攝
“一帶一路”倡議提出五年來,不僅為中國經濟提供了新的發展機遇,也為“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帶來了實實在在的收獲。但我們也需要清楚地認識到,在“一帶一路”建設中,我們也同時面臨著兩大風險,一是經濟風險,二是制度與規則上的風險,尤其以法律風險為代表。相關業內人士表示,一些中國企業在海外投資并購過程中是在“交學費”。
陳怡霓提到,在一次海外僑胞助推“一帶一路”建設合作交流會上,某省經信委發言人在總結近幾年企業走出去的總體情況時,不無惋惜地談到,近幾年,本省企業投資境外的熱情高漲,但因為不熟悉投資所在地的情況,吃了很多“啞巴虧”。總體情況可以概括為10個境外投資項目,有1個或2個盈利,2個“打平”,其他的都是“騎虎難下”的。因此要好好總結經驗,找出癥結。
英國李貞駒律師行董事長李貞駒女士根據她在英國的從業經驗和接觸國內到英國投資的企業所發現的共性問題,分析得出,中國企業在“走出去”的過程中,之所以會出現這樣的困境,源于市場經濟思維和計劃經濟思維的不相適應。
“英國企業洽談合作項目,首先堅持市場經濟導向。從項目選擇、合作框架到具體細節,無微不至,均從法律入手,依賴專業律師,做足做細工夫。最好的合作結果有法律支撐,最差的后果也有法律保護。英國企業家依靠法律,不依靠政府。中國企業出海洽談項目,計劃經濟形成的習慣思維,雖然也找中介評估,也找律師幫助起草合作框架協議,但不愿意從評估、洽談、策劃等環節依賴投資地本土專業化律師(可能是希望減少費用),沒有很好地根據當地法規依法依規設計好每個環節推進項目。中國企業家還沒習慣全程依賴法律,總有一種中國政府會保護我們企業的依賴心理。這是導致企業境外合作投資屢屢失手的主要原因。” 陳怡霓如是說。
結合當前中國企業“走出去”的實際發展需求,陳怡霓希望,建議國家和各地方政府、各有關部門對有意走出國門的企業做好引導方面的培訓工作。把中國企業“走出去”之前的培訓作為一項必要程序來抓。同時建議由僑務部門牽頭,有規劃、有序安排華裔華僑律師用實例向企業做宣教工作,增強企業在海外的法律意識,爭取為各地企業“走出去”實現落地生根、開花結果、互惠互利打下堅實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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