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北京3月9日訊(記者 陳果靜 專欄)黨的十九大將防范化解重大風險列為今后3年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三大攻堅戰之首,并明確“重點是防控金融風險”。全國人大代表、人民銀行武漢分行黨委書記、行長王玉玲認為,防風險將是金融領域今后一段時間的重中之重。
全國人大代表、人民銀行武漢分行黨委書記、行長王玉玲
王玉玲代表表示,總體看,我國金融風險可控,但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我國金融領域尚處在風險易發高發期。在當前金融風險隱患的背后,是實體經濟結構性失衡和逆周期調控能力、金融企業治理和金融業對外開放程度不足,以及監管體制機制缺陷。以監管體制為例,近年來金融新業態新機構新產品快速發展,金融風險跨市場、跨行業、跨區域、跨境傳遞更為頻繁,監管協調機制不完善問題更加突出;監管定位不準,偏重行業發展,忽視風險防控;“鐵路警察,各管一段”的監管方式,導致同類金融業務監管規則不一致,助長監管套利行為,也易帶來監管寬容;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缺少統籌監管,金融控股公司存在監管真空;統計數據和基礎設施尚未集中統一,加大了系統性金融風險研判難度;中央和地方金融監管職能不清,一些金融活動游離在金融監管之外等。
“科學防控金融風險要把握好回歸本源、優化結構、強化監管、市場導向四個原則。” 王玉玲代表說,當前尤其要把“健全金融監管體系,加強監管統籌協調”作為工作抓手,統籌協調中央金融監管部門,完善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組織架構和工作機制,強化人民銀行宏觀審慎管理和系統性風險防范職責,切實落實部門監管職責;統籌系統性風險防控與重要金融機構監管,對綜合經營的金融控股公司、跨市場跨業態跨區域金融產品,明確監管主體,落實監管責任;統籌監管重要金融基礎設施,統籌金融業綜合統計,全面建立功能監管和行為監管框架,強化綜合監管;統籌政策力度和節奏,防止疊加共振;統籌協調中央和地方金融管理,中央金融監管部門要進行統一監管指導,對地方金融監管有效監督,糾偏問責;同時監管權力和責任要統籌協調,建立層層負責的業務監督和監管問責制度,重點就中央金融政策傳導執行、金融法律法規和監管規則的制定、金融風險監測與處置、打擊非法金融行為、金融改革創新試點、消費者和投資者權益保護等方面做好監管協調,發揮好監管的協同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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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馬先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