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兩會期間,全國政協委員、廣西壯族自治區海洋和漁業廳廳長蔣和生帶來了10余份提案,這些提案內容都與農業污染、生活污染、養殖污染等話題密切相關。
蔣和生委員指出,隨著國家對污染治理不斷加大投入,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取得明顯成效。但總體上看,我國生態環境保護仍滯后于經濟社會發展,存在著城鄉治理不平衡、區域性環境風險突出等問題。
比如,“垃圾圍城”已成為一個突出的環境問題。焚燒是目前處理生活垃圾的一種主流方式。但生活垃圾焚燒后形成飛灰,有較高濃度的重金屬和強危害物質,具有較高的毒性,進而通過污染水源、土壤等危害到人們的健康。
蔣和生委員認為,要形成污染治理的常態化機制,首先需要堅持“防、控、治”三位一體,分門別類加以疏導,以解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大氣、水、土壤污染等突出問題為重點,全面加強環境污染防治。其次,要從國家層面加強各部門協調,強化環保、住建、農業、交通、公安等部門的環保責任,共同發力,以整合提升生態環境質量的改善效果。再者,應加快先進環保技術的應用,結合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完善環境保護標準體系和污染防治技術體系,用先進技術對傳統產業實施綠色化改造。最后,政府要進一步加大支持第三方(企業)進行污染治理,或以購買服務的方式推動污染治理常態化發展。
蔣和生委員指出,解決環境污染問題是踐行黨的宗旨的重要內容,也是一份沉甸甸的政治責任。必須從政治上思考和謀劃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推動生態文明建設融入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各方面和全過程。(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記者 韓秉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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