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蘭州8月10日電 (記者銀燕)甘肅省政府近日印發《甘肅省產業扶貧專項貸款工程實施意見》,決定在全省58個片區貧困縣和17個插花型貧困縣實施產業扶貧專項貸款工程,由金融機構5年安排貸款1000億元,全部用于發展農村富民產業和縣域經濟,并根據情況逐步擴大到全省。
據悉,產業扶貧專項貸款由國開行甘肅省分行、農行甘肅省分行、甘肅省農村信用社、甘肅銀行、蘭州銀行5年安排貸款1000億元,貸款利率在國家同期基準利率基礎上上浮最高不超過30%,期限3—5年,全部用于發展農村富民產業和縣域經濟。
產業扶貧專項貸款由縣市區政府組織實施,支持市場前景好、發展潛力大、具備一定規模、對農民增收有較強帶動作用的富民產業。貸款項目由國開行甘肅省分行等5家金融機構按國家產業政策和信貸政策自主審批,其貸款發放模式,由各承貸行(社)與企業自主協商,并簽訂貸款合同發放貸款。
《意見》提出風險防控措施,設立專項貸款風險補償金,規模30億元,省級財政、縣市區政府、承貸行社按照1∶1∶1的比例出資。縣級政府按照5年貸款總需求的1%一次性繳足。根據財力和產業扶貧專項貸款實施情況,可逐步擴大風險補償金規模。
(責任編輯:秦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