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日前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網絡視聽節目創作播出管理的通知》,對網絡視聽節目的創作播出提出進一步要求。除了此前提到的“網絡視聽節目堅持與廣播電視節目同一標準、同一尺度”外,《通知》還首次提出所謂“完整版”“未刪減版”等節目不得在任何平臺、以任何形式傳播。
《通知》指出,網絡視聽節目要把好政治關、價值關、審美關,實行統籌管理。未通過審查的電視劇、電影,不得作為網絡劇、網絡電影上網播出。導向不正確的電視綜藝節目,也不得以網絡綜藝節目的名義在互聯網、IPTV、互聯網電視上播出。不允許在廣播電視播出的節目,同樣不允許在互聯網(含移動互聯網)上播出。禁止在互聯網(含移動互聯網)上傳播的節目,也不得在廣播電視上播出。
此外,《通知》強調,各類網絡視聽節目必須堅守文明健康的審美底線。娛樂報道要崇德尚藝,絕不能以炒作緋聞、丑聞、隱私、劣跡為噱頭,博取點擊率。網絡綜藝節目、網絡劇、網絡電影等要堅決反對天價追星、無聊游戲、奢華盛宴等不良風氣,避免助長游戲人生心態和浮夸之風。要堅持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絕不能制造低俗噱頭,展示丑行惡態,呈現陰暗晦澀,渲染色情暴力。堅決杜絕包裝炒作明星子女和侵害未成年人權益的現象。
《通知》還明確,各類網絡視聽節目必須規范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不得使用不規范的網絡語言和錯詞別字。遣詞造句要堅持正確導向,符合語法規范,自覺摒棄低俗、庸俗、媚俗的低級趣味,嚴禁使用挑逗、污穢、惡毒、侮辱、謾罵等極端言辭。
(責任編輯:張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