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記者 朱寧寧
財稅體制改革關系重大,在涉及到幾個稅種中,房地產稅最牽動人們的神經。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加快房地產稅立法并實施推進改革”,按照分工要求,房地產稅在2017年要見成果,但是一直以來房地產稅說了幾次要出臺,卻都無果而終。
圍繞房地產稅,兩會期間,全國人大代表、全國人大財經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尹中卿接受了《法制日報》記者專訪。在他看來,房地產稅并不是一個新設稅種,而是要對原來的一些稅種進行整合,把涉及到交易的部分單獨設置稅種。
“我們要根據國情,從房地產實際出發,跳出房地產稅來看房地產稅。制定房地產稅不是為了‘砸’樓市,而是為了保障和促進房地產市場穩定、健康、可持續發展。單就一個稅種來說,本身不具有提高價格或者降低價格的功能。”尹中卿說。
對于房地產稅,尹中卿的觀點十分明確,那就是房地產稅并非新設,而是重構整合。
因此他強調,首先,在房產稅立法中,一定要走法定程序,要廣泛地、充分地聽取方方面面的意見,要科學地、周密地進行頂層設計和制度安排。
尹中卿強調:“出臺房地產稅,就不要害怕對樓市到底有沒有影響,要公布出去之后多聽大家的意見,才能很好地處理好方方面面的關系。房地產稅本身就是起一個引導作用,不是說試圖通過房地產稅把中國的樓市價格‘砸’下去了,而是要能起到一個引導作用,讓老百姓知道,利用購買、出售住房去投機是不可能賺大錢的,房子就應該是買來住的。”
“總之,我認為房地產稅應當起到一個引導作用,而不是起沖擊作用。所以一定要走民主立法、科學立法的途徑,充分聽取方面的意見,充分考慮各種各樣情況。尤其是小產權房,必須慎重。”他說。
尹中卿認為,房地產稅立法必須要科學化,要根據國情,從房地產實際出發,堅持問題導向,具體根據房地產功能的本身來設計房地產稅,換言之,房產稅到底要解決什么問題?達到什么目的?要進行科學論證。“最近有一些關于房地產稅的觀點很有道理,就是說任何一個國家都沒有試圖通過房地產稅降樓價。我覺得,房地產稅法要科學立法,得跳出房產稅來看房產稅,單就一個稅種本身來說,本身不具有提高價格或者降低價格的功能。”
尹中卿認為,出臺房地產稅,就是要提高房屋占有、使用和投機交易的成本,使其遠遠大于物業費、大于銀行貸款利率。讓泡沫擠壓出來,把部分人囤積的、占有的、居住多余的商品房,比如第二套房、第三套房甚至幾十套房“擠”出來、“逼”出來,這就會增加供給,根本不需要增加土地,也不需要增加建筑。
“正是從這個意義上來說,房地產稅有利于規范中國的房地產市場,從長遠來說,有利于理順和降低目前一些城市過高的樓市價格。否則仍然會造成虛假的房地產缺乏,等到將來我們的孩子一個人繼承兩套房子、我們的孫子繼承四套房子的時候,中國經濟就垮了,造成的資源浪費更是無法彌補。到那時候,我們這一代就成了歷史的罪人。”尹中卿說。
在他看來,不要從稅收本身去講房價、講房地產稅的問題,而要從中國的國情出發,從房地產的實際情況出發。
尹中卿強調,一方面,房地產稅將來肯定是地方政府的一個主體稅種,特別對很多已經基本賣完土地的城市來說。另一方面,一定要處理好與老百姓的關系,不能夠增加老百姓的負擔,特別是用于自我居住的應該免稅。“至于征收的時候,是按家庭還是按個人,這是需要技術上來研究的問題。”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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