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上午9時,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在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三次全體會議,聽取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關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的報告,聽取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關于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的報告。
曹建明:
四、加強對刑事、民事、行政訴訟的法律監督,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
我們強化對訴訟活動的法律監督,加強人權司法保障,切實促進司法公正,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直面問題、有錯必糾,持續監督糾正冤錯案件。嚴格落實罪刑法定、疑罪從無等原則,對最高人民法院提審的聶樹斌案,最高人民檢察院成立專案組深入調查,明確提出原案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應當依法改判無罪的意見。對向檢察機關申訴的譚新善案、“沈六斤”案、李松案、劉吉強案、楊德武案等重大冤錯案件,最高人民檢察院和甘肅、天津、吉林、安徽等省市檢察院認真審查,依法提出抗訴或再審檢察建議,堅持不懈推動糾錯,人民法院依法再審改判無罪。深刻反省檢察環節自身把關不嚴的沉痛教訓,著力健全冤錯案件發現報告、審查指導、監督糾正、賠償問責等長效機制。
強化刑事立案、偵查活動監督。督促偵查機關立案14650件,追加逮捕、追加起訴43960人,監督糾正違法取證、違法適用強制措施、刑訊逼供等偵查活動違法情形34230件次。推廣“廣東經驗”,探索建立偵查活動網上監督平臺,明確25大類監督事項指引,檢察官辦案時逐項核對監督。山西、寧夏、河北等地檢察機關探索在派出所派駐檢察室或檢察官,監督重心下移。
開展集中清理判處實刑罪犯未執行刑罰專項活動。檢察機關發現一些罪犯判決前未羈押,判實刑后未入獄,流散社會甚至重新犯罪,推動各政法機關共同開展專項清理,核查出11379人并逐一跟蹤監督。已監督相關機關糾正6381人,其中收監執行5062人。對逃匿或下落不明的2005人督促采取追逃措施。
開展財產刑執行專項檢察。為促進解決罰金、沒收財產等財產刑執行難問題,最高人民檢察院部署專項活動,全面核查2013年以來人民法院判處的涉及財產刑案件,對尚未執行和未執行完畢的監督執行。提出書面糾正意見3172件、檢察建議11897件,推動28588件財產刑案件得以執行,執行金額27. 2億元。
持續監督糾正久押不決案件。經各政法機關共同努力,2013年核查出的羈押3年以上未結案的4459人,至去年全國兩會時下降為6人,去年10月已全部清理糾正完畢。
強化民事行政訴訟監督。對認為確有錯誤的民事行政生效裁判、調解書提出抗訴3282件、再審檢察建議2851件,對民事行政審判程序中的違法情形提出檢察建議13254件,對民事執行活動提出檢察建議20505件。與最高人民法院共同出臺民事執行活動法律監督規定,共同推動依法執行和規范監督;聯合開展執行案款集中清理,促進解決執行款物管理混亂等問題。加強民事虛假訴訟監督,對民間借貸、企業破產等領域2017件“假官司”提出監督意見,立案偵查涉及民事虛假訴訟的職務犯罪146件。
(責任編輯:石璐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