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北京3月10日訊 (記者 于泳) 在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期間,河北代表團的121名代表共同通過了《關于健全生態保護補償機制的建議》,并正式向大會提交。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河北作為生態首都生態屏障、京津水源地,為了保護京津地區生態環境,尤其為了保障京津供水,許多縣區被列入國家和省級重點生態功能區,產業發展長期受到限制,面臨貧困與生態保護問題雙重挑戰。尤其缺乏橫向生態補償的法律依據和政策規范,“誰開發、誰保護、誰受益、誰補償”的利益調節格局還沒有真正形成。
全國人大代表、河北省文史研究館館員蕭玉田在接受《經濟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生態補償標準偏低直接影響了生態保護地居民的積極性。以引灤入津工程為例,天津市給河北省灤河流域治理的生態補償經費目前為每年3000萬元,但不是直接給予資金補貼,而是以項目補貼名義,每個項目補貼最多不能超過300萬元。為了拿到這些補償款,河北需要安排10個項目,而具體到每個項目上省里需要調動的配套資金遠遠超過3000萬元。
《建議》中提到,張家口、承德地區既是重要的生態功能區,又是河北最貧困的地區之一。國家和省雖然在扶貧開發方面做了很大努力,但由于多方面原因,這一地區經濟社會發展與生態保護的矛盾仍較突出,基礎設施、產業發展、公共服務嚴重滯后。
查閱人大代表們提交的建議可以發現,來自天津市代表團的包景嶺等22名代表提出了《關于京津冀水資源協同保護的建議》,其中雖然提到了生態補償,但是對具體的補償方式沒有進一步設計。來自山西省代表團的王云龍等16名代表在《關于進一步發揮好山西水塔作用的建議》中也提出了關于生態補償的建議。
事實上,2016年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健全生態保護補償機制的意見》。然而,對于補償的具體方式、補償力度,目前上下游省份之間還沒有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機制。
對此,河北團的多位代表向記者表示,應當在國家層面加快生態補償立法。建議國家有關部委在國家層面加強區域生態補償項目合作,研討區域生態補償中的重大問題。全國人大應加快研究制定生態保護補償條例,國家有關部委出臺相關法規或規范性文件,不斷推進生態保護補償制度化和法制化。研究推進環境保護稅立法,先行開展生態稅制度設計試點,可考慮在京津冀區域內開展建立生態稅制度試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