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北京3月6日訊(記者 郝紅波 專欄)目前,我國開展危險化學品進出口業務的口岸多達350多個,準入門檻和硬件設施參差不齊。2015年天津港“8·12”爆炸事故發生后,全國除上海、寧波等口岸外,大多數港口不同程度采取了限制危險化學品進入港區的措施,對相關企業生產經營帶來極大影響。全國政協委員、上海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原局長徐金記在接受中國經濟網記者采訪時介紹,危險化學品的安全問題事關重大,同時也是工業生產必不可少的基礎原材料,要處理好安全和發展的關系,應設立進出口危險化學品指定口岸。
圖為全國政協委員、上海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原局長徐金記。圖片來源:中國經濟網
據介紹,目前我國口岸對危險化學品管理主要存在三方面問題:
首先,多頭管理格局亟待改變。進出口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部門包括安監、港務、海事、消防、檢驗檢疫等部門,不同的監管部門承擔著不同的監管職責,相關行政審批、資質管理、行政處罰等未形成完整的監管鏈條,存在分割管理、各自為政的現象,有的管理職責交叉、責任不明、監管缺失,難以發揮應有的監管作用。同時,各部門間缺乏統一的危險化學品信息管理平臺,沒有做到互聯互通和信息共享,不能實時掌握危險化學品的去向,難以實現對危險化學品全時段、全流程、全覆蓋的安全監管。
其次,口岸基礎設施建設亟待加強。對于進出口危險化學品管理,重點在于強化關口管控,加強前置監管,消除風險隱患。然而現階段全國各口岸危險化學品場地規劃設置、基礎設施配備等硬件條件資質不一,有的口岸管理上也比較“懈怠”。
以儲存地點為例,受場地條件局限,危險化學品存在堆放次序混亂、混存混放、隨意存放的問題。儲存的危險化學品包括有毒氣體、易燃液體、氧化性物質、有毒物質、腐蝕性物質等,危險特性復雜多樣。加之進出口危險化學品運輸方式有空運、海運、陸運、鐵路運、管道運等,部分口岸現有硬件條件和設計規劃已跟不上日益增長的進出口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要求。
第三,口岸應急保障能力亟待提升。當前,國內相關口岸應急救援隊伍和裝備普遍不足,缺少系統性的風險評估和危險源辨識評估工作,應急預案流于形式,相關企業易燃、易爆等危險崗位安全操作人員更是缺乏必要、專業的化學品安全知識培訓,缺乏基本的安全操作與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
針對以上問題,徐金記委員提出三個建議:一是建立進出口危險化學品指定口岸制度。由國務院指定部門牽頭完成規劃,應以安全為前提,以口岸功能、設計規模為基礎,以進出口危險化學品業務量為依據,以適應區域產業發展需求為原則,以國際貿易準則和國際先進經驗為依托,運用標準化、信息化等先進管理手段,高標準、嚴要求,建立進出口危險化學品指定口岸制度和管理體系。
二是制訂進出口危險化學品指定口岸評估考核程序。建議制訂指定口岸的評估和考核程序,由各監管部門派員組成考核組,重點對口岸制度建設、軟硬件設施建設、人力資源配備、應急處置能力等方面進行綜合評定,嚴格按照要求進行評估考核,未通過評估考核的口岸,不得從事危險化學品進出口業務。
三是加強口岸各部門安全監管的合作共治。建議制訂口岸進出口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的綜合協調制度,加強各監管部門的信息共享和聯動監管,統一查驗機制,消除監管盲區,簡化監管程序。同時,建立口岸危險化學品突發事件聯動指揮中心,加強風險評估和分級管控,提升應急處置和救援的協同性和專業性水平。
相關統計顯示,我國危險化學品進出口量呈逐年遞增趨勢。2016年,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共完成進出口危險化學品檢驗22萬余批次,總量近1.5億噸。其中進口危險化學品檢驗9萬余批次,近1.2億噸,重量比2015年增長29%,來自94個國家和地區;出口危險化學品檢驗12萬余次,近0.3億噸,重量同比增長51%,輸往183個國家和地區。
代表委員小資料:
徐金記,全國政協委員、上海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原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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