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3月4日訊 (記者佘惠敏 專欄)全國人大代表、上海市民族和宗教事務委員會主任花蓓今年提交了兩份關于修改《教育法》的議案,建議提高教師資格準入門檻,保護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圖片說明:花蓓代表建議提高教師準入門檻,保護未成年人。記者 佘惠敏/攝
“近期,未成年人受到性侵害的犯罪案件時有發生,其中教師和教育機構其他工作人員如門衛、校車司機等利用職業便利性侵未成年學生的案件,影響尤其惡劣。這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帶來了極大傷害,同時對教師隊伍的形象也是極大的損害!被ㄝ肀硎荆瑱z察機關在辦理這些性侵案件過程中發現,發案學校及教育機構在聘用教師及其他工作人員時把關不嚴。如一位猥褻女生的民辦學校教師,此前曾因犯罪被判拘役,但仍被學校招聘為教師。學校表示,已查驗此人的教師資格證,并沒有相關法律要求聘用教師必須審查其前科劣跡,因此認為學校已盡到審查義務。
為什么被判處拘役的人,還有教師資格證?因為此人的前科判決是拘役而非有期徒刑,不夠依法取消教師資格的標準。
花蓓認為,《教師法》和《教育行業從業資格規定》亟待修訂,提高標準。“我們發現,2009年新修訂的《教師法》在實施過程中,在第3章14條對于教師資格準入門檻中只規定,剝奪政治權利以及有期徒刑的人員不能取得教師資格,但是對于受到行政處罰的,有類似于性侵行為的這部分人沒有納入到準入門檻中去,門檻偏低。我覺得教師資格需要進一步提高,來進一步凈化教師隊伍,也為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營造良好的環境!
她還建議,建立學校及教育機構聘用人員的前科劣跡強制查詢制度,學校及教育機構在與教師和其他工作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前,必須要求應聘方提供公安機關開具的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加強事前預防。
代表委員小資料:
花蓓,女,1968年5月出生,回族,籍貫江蘇鎮江,歷史學學士,公共管理碩士,1991年7月參加工作,1998年11月加入民盟,全國人大代表、民盟上海市委常委。2014年11月,任上海市民族和宗教事務委員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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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馬先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