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10月31日消息(記者劉祎辰)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將于2016年11月1日,也就是明天開始施行。
10月1日起備受關注的《網絡預約出租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正式實施,這意味著網約車這一新興的出行方式,自此進入法制軌道。
根據《辦法》,網約車司機應當取得相應的準駕車型機動車駕駛證,并有三年以上的駕齡,無交通肇事犯罪、危險駕駛犯罪記錄、無吸毒記錄、無飲酒后的駕駛記錄和暴力犯罪記錄。最近連續三個積分周期內,沒有計滿12分記錄。
《辦法》明確,網約車平臺公司應當記錄駕駛員、約車人在其服務平臺發布的信息內容,用戶注冊信息、身份認證信息、訂單日志、上網日志、網上交易日志、行駛軌跡日志等數據并備份,并通過其服務平臺以顯著的方式將駕駛員、約車人和乘客等個人信息的采集和使用的目的、方法、范圍進行告知,未經信息主體明示同意,網約車平臺公司不得使用這些個人信息,用于開展其他業務。有關部門應建立網約車平臺公司和駕駛員信用記錄、并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出租汽車行業協會組織,應當建立網約車平臺公司和駕駛員不良記錄名單制度,加強行業自律。
(責任編輯:何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