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非法集資呈現出不少新的特征,特別是絕大多數都是“網來網去”,具有隱蔽性強、風險蔓延快的特點,一旦案發已經波及很多區域,受騙者遍布多個省份,特別是一些涉案金額超百億元的特大案件時有發生,嚴重損害百姓切身利益,影響正常的經濟金融秩序和社會大局穩定。
據最新數據,2019年全國檢察機關共起訴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犯罪10384件、23060人,同比分別上升40.5%和50.7%;起訴集資詐騙罪1794件、2987人,同比分別上升50.13%和52.24%。從監管披露的案件來看,目前很多非法集資花樣翻新,還為自己貼上了“區塊鏈”“云計算”等標簽,披上了金融科技的“外衣”,對普通市民來說,較難甄別。防范非法集資工作面臨新的較為嚴峻的形勢。
針對非法集資的新特點,監管機構不久前要求相關部門健全風險監測預警機制,堅持做到“早識別、早預警、早發現、早處置”。四個“早”字,道出了防控的關鍵所在,也就是要關口前移,提高監測預警體系見微知著、防微杜漸的能力,力爭在苗頭時期、涉眾范圍較小階段就發現和化解風險。
在四個“早”中,“早識別”是前提,更是對防控部門的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防范非法集資工作要“走”在騙子的前面,要注重科技賦能,積極拓展數據來源,充分運用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技術,提升風險預警效能。要注重互聯互通、共建共享,加強頂層設計,健全體系機制,搭建全國和各省的技術平臺,提高數據真實有效性,升級數據處理能力。
當前,迫在眉睫的是要推動搭建覆蓋全國的非法集資監測預警體系。處置非法集資部際聯席會議近日已印發《全國非法集資監測預警體系建設規劃(2020-2022年)》,其中提到,到2021年底,各地完成地方平臺建設,并與國家平臺全面對接。
各地要高度重視非法預警體系的地方平臺建設,加強統籌協調能力,科學調配各項資源支持預警系統的建設。可以說,地方平臺建設水平的高低,將直接影響國家平臺最終運行的成效,影響全國防范非法集資工作的成效。
搭建覆蓋全國的非法集資監測預警體系,數據的搜集、處理能力是關鍵,也是難點。由于非法集資風險涉及眾多行業領域,業務類型涵蓋各類借貸平臺、小額貸款公司、股權投資機構,甚至交易場所等,不同行業的風險點也是各不相同,跨網絡、跨單位、跨平臺的信息采集及匯聚存在一定困難。另外,傳統的數據處理方式,往往從業務角度分析很難得出非法集資的相關線索,非法集資風險的數據、分析、研判從數據角度量化難度很大。
在這個過程中,要強化科技賦能,充分利用各項數據處理新技術,提高線上線下數據融合處理能力,盡快搭建各部門互聯互通的數據平臺,促進關口前移,防早防小,搭建防范非法集資的“天羅地網”,有效阻止風險蔓延放大,切實保護人民群眾財產安全。(經濟日報記者 陸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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