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近年來人民法院系統涌現出的先進典型。宋魚水,女,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她堅持司法為民,把維護公平正義、實現公正高效作為自己最大的人生追求,平等對待每一位當事人,精心審理每一個案件,多年來一直從事基層法院民商事、知識產權等案件審判工作,高質量的審理了各類案件1500余件,其中500余件屬于重大、疑難、新型案件,均取得良好社會效果,被當事人譽為“辨法析理、勝敗皆服”的好法官。2005年被中宣部列為全國重大典型,被中央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領導小組作為“時代先鋒”推向全國。陳燕萍,女,江蘇省靖江市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1996年,陳燕萍同志主動要求從法院機關到人民法庭工作,一干就是15年。她甘當平民法官,辦理的3000多件案件,無一錯案、無一投訴、無一引發上訪。她把“原告放心、被告信服、百姓滿意”作為辦案目標,堅持以人民群眾看得見、信得過的方式實現公平正義,被譽為“真情為百姓、公正建和諧的基層好法官”。2010年,她被中宣部列為全國重大典型進行廣泛宣傳,被授予“全國先進工作者”榮譽稱號。詹紅荔,女,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區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少年審判庭庭長。詹紅荔從事法院工作29年,其中在少年審判庭工作9年,審結未成年人犯罪案件500多起,涉及1170多人,無一錯案、無一投訴、無一上訪,受到當事人和群眾的高度信賴。她積極推動建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體系和新生少年融入社會體制,被人們稱為“愛民為民、情鑄和諧”的好法官。2011年,她被中宣部列為全國重大典型進行廣泛宣傳。翟樹全,男,吉林省農安縣人民法院哈拉海人民法庭副庭長。自1989年參加法院工作以來,他始終工作在條件艱苦的農村法庭,審結民商事案件2400多件,無一錯案、無一超審限、無一引發上訪、無一矛盾激化、調撤率達90%以上,化解了大量矛盾糾紛,有力維護了轄區社會穩定,被當地群眾親切的稱為“鄉村法官”。2012年,他被授予“全國模范法官”榮譽稱號,當選為年度十大法治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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