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來混,遲早是要還的!
商業銀行信貸業務中的各種違規行為,自從2016年以來持續被各地監管部門曝光。其中,涉及樓市、股市的信貸違規行為雖然從數量上看比較少,但是由于所涉及業務的客群比較廣,違規行為也是 “花樣百出”,更是市場各方關注的焦點。
理財、同業資金
投向房地產
商業銀行與開發商的“親密”一直有目共睹,雖然偶爾雙方也可能鬧鬧小意見,但是合作一直熱度不減,有時候這種親密甚至發展為聯手違規。
監管部門對于信貸資金流入樓市則歷來嚴查。早在2016年,監管部門就要求銀行檢查是否存在個人住房貸款首付資金來自P2P平臺、小貸公司、房企或房地產中介等渠道;是否存在融資給第三方用于發放首付款、尾款等行為;是否存在個人消費貸款、個人經營性貸款、信用卡透支等資金用于支付購房首付款等。
對于消費貸等信貸資金被挪用的痼疾,銀行似乎也有一肚子委屈——消費貸款進入借款人指定賬號銀行可以監控,但是對于錢出來后再去了哪里,銀行大多只能憑借發票等輔助材料做確認,借款人那么多,一一核實并不容易。然而,近期披露出來的罰單可謂對銀行“打臉”——同業資金、理財資金紛紛投向房地產業。
上海銀監局披露的信息顯示,該轄區今年已經至少有3家銀行因“對同業投資資金投向未盡合規性審查義務”吃罰單(根據處罰做出時間進行統計):某城商行上海分行“2014年12月份至2017年7月份,某同業投資資金投向項目資本金不到位的房地產開發項目”;另一家總部位于上海的內地外商獨資商業銀行“2016年9月份,某同業投資資金違規投向‘四證’不全的房地產項目”;某農商行“2016年至2017年,對某同業投資資金違規投向‘四證’不全的房地產項目未盡合規性審查義務,2015年8月份,對某同業資金違規投向資本金不足的房地產項目未盡合規性審查義務”。
此外,廣東銀監局也披露,某城商行及其佛山分行因“違規向‘四證不齊’的房地產開發項目提供融資及提供融資用于歸還備付土地資金的股東借款”各自被罰款80萬元。
除了同業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銀行理財資金也可能被挪用。某城商行因“2015年,該行對底層資產為非標準化債權資產的投資投前盡職調查嚴重不審慎,部分理財資金用于增資和繳交土地出讓金,與合同約定用途不一致”被責令改正,并處罰款50萬元。
還有一家城商行的涉房違規手法可謂“花樣百出”:違規向房地產開發企業發放流動資金貸款,個人綜合消費貸款資金流向房地產業,違規發放個人住房按揭貸款。而某中型商業銀行則是存在“未將房地產企業貸款計入房地產開發貸款科目”等14項違規行為,合計被罰沒逾6573萬元。
此外,還有多家銀行因“違規發放個人房屋按揭貸款”被罰。不過,隨著今年樓市調控持續,此類罰單的數量和占比有所減少。
信貸資金擅自轉向
“闖紅線”流入股市
《證券日報》記者從監管部門披露的罰單中統計發現,部分信貸資金違規流入股市。
事實上,對于銀行信貸資金而言,股市可以說是禁區。《中國銀監會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信貸管理的通知》第一條規定,“要深入細致地做好貸后檢查,堅決防止信貸資金違規流入資本市場、房地產市場等領域”;《關于進一步防范銀行業金融機構與證券公司業務往來相關風險的通知》(銀監發〔2006〕97號)第三條明確規定,“嚴格禁止挪用銀行信貸資金炒股:嚴格禁止任何企業和個人挪用銀行信貸資金直接或間接進入股市,銀行業金融機構不得貸款給企業和個人買賣股票”。同時,由于信貸資金進入股市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違規銀行業金融機構將被責令改正,并處2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
雖然法律法規設定了紅線,但是依然有銀行被爆出信貸資金流入股市。
河南銀監局2月9日開具的罰單顯示,某銀行鄭州花園路支行因“信貸資金違規流入股市”被罰款50萬元,相關負責人同樣被追責。天津銀監局也針對轄區內銀行分支機構“貸后管理失職,個人貸款被挪用于證券市場”的違規行為開出罰單,罰款金額為30萬元。
此外,上述“對某同業資金違規投向資本金不足的房地產項目未盡合規性審查義務”的農商行,2015年6月份至7月份部分同業資金被違規用于證券交易;2017年,該行某同業資金被違規用于股權投資。
(責任編輯:單曉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