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昌9月29日電(記者高皓亮)江西省日前發布行動計劃,要求全省各開發區全面摸清已建成但無生產經營活動的“僵尸企業”底數,按照每年減少總數三分之一的進度,到2020年年底完成“僵尸企業”處置工作。
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的《江西省促進開發區改革和創新發展三年攻堅行動計劃(2018-2020年)》中明確,對國家明令淘汰、無重組價值的“僵尸企業”,要堅決依法實施破產清算。對暫時經營困難但仍有價值、有市場、有前景的企業,要堅持市場化、法治化手段,引導企業通過并購重組、股權轉讓、發行債券、債轉股等方式,激發發展活力。
行動計劃提出,加快處置“僵尸項目”,對由于未“凈地交付”造成項目無法啟動實施的“僵尸項目”,加快推進土地征收、管線排遷進度,盡快實現“凈地交付”。對因招商承諾未兌現,致使項目未按計劃開工的,研究制定解決方案,推進項目履約。對因規劃調整等原因造成項目未開工的,要依法依規通過貨幣補償、土地置換等方式解決。
江西還要求,深入開展消化“批而未用”土地專項行動,通過依法征收土地閑置費、限期開發和依法收回等方式加快盤活閑置土地,提高土地集約節約利用水平。
(責任編輯:單曉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