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政協委員、衛生部部長高強近日表示,1997年的醫改方向是完全正確的,只是操作上有誤——公立醫院得到的政府資金支持有限,使得很多醫院大搞創收。并同時確認“今年醫改新方案將肯定出臺”。
高強部長的這個表態,其言下之意很明顯:當年衛生部制定的醫改方案沒有錯,至少在大方向上沒有錯,錯在各地政府、各級醫療機構具體操作時,沒有按照醫改的要求去做;如果說97醫改是不成功的,那么主要責任也不在衛生部,而在地方政府和各家醫院。事實果真如此嗎?
不可否認,在97醫改方案(《關于衛生改革與發展的決定》)中,確實有“公立衛生機構是非營利性公益事業單位”、“政府應加大衛生投入”(第32條)等條文。表面上看,高強部長說97醫改“方向正確、操作失誤”,并非沒有道理。但細加分析就會發現,97醫改對于如何保證公立衛生機構的公益性,只有一條“加大政府投入”的干巴巴的條文,至于如何加大政府投入,增加投入的幅度應為多少,中央和各級地方政府按何種比例投入,通過何種渠道進行資金籌集,如何保證資金投入到位,以及財政困難地區如何加大投入,投入不足的政府該當何責等等問題,卻全然沒有提及。沒有細化的條文,沒有可操作性的措施。這樣一句籠而統之的“加大政府投入”,怎么可能讓各地各級政府遵從之,這樣的醫改方案,怎么可能保證公立醫院的公益性?
若從這個角度看,97醫改不成功,與其說錯在具體操作失誤,不如說錯在方案本身不具可操作性,讓方案實施者、執行者無所適從、無以為是。97醫改“方向正確”是不假,但缺少配套措施、不具可操作性的改革方案,除了“方向正確”之外幾乎沒有任何實際意義。只追求“方向正確”而不管“細節可行”,讓醫療改革在實施過程中走向了歧途。
實際上,只追求“方向正確”而忽略可操作性,只注重“好看”而不管是否“中用”,只務虛而不務實,幾乎成了一些部門制定政策時的通病。個中原因,恐怕在于政策制定者求真務實的精神不夠,深入調查研究不夠,沒有廣泛征求各方意見,而是習慣于坐在辦公室里“拍腦袋”。而一旦政策在實施過程中出了問題,便一味地怪罪政策實施者、執行者,并以政策的“方向正確”來推脫責任。
以上所述,意不在翻97醫改的老賬、追究誰是誰非,而在于從一個側面探究97醫改為何失敗,為今年將肯定出臺的醫改新方案提供借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