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上海訊(記者劉浩)近期,上海市市場監管局對上海市生產、銷售的學生用品(筆袋)產品質量進行了監督抽查。本次抽查了30批次產品。經檢驗,不合格5批次,涉及“洪星(圖形商標)”“Yea moko(圖形商標)”等品牌。不合格項目為可觸及塑料件中鄰苯二甲酸酯增塑劑的限量。
據介紹,5批次不合格產品分別為:標稱由上海百代文化體育用品有限公司生產的QL IA筆袋,標稱規格型號為主要材質:PVC;標稱由廣州市洪星文化用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雙層筆袋,標稱商標為洪星(圖形商標),標稱規格型號為220X55X80mm/HX—7956;標稱由東陽市藝格文化用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筆袋《庫洛米》,標稱規格型號為220×105mm/PU皮+PVC,以及該公司生產的筆袋《美樂蒂》,標稱規格型號為220×105mm/PU皮+ PVC;標稱由嘉興麻坊貿易有限公司生產的甜心牛仔抽繩多功能筆袋,標稱商標為Yea moko(圖形商標),標稱規格型號為材質:帆布。
據悉,本次抽查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已移交被抽樣生產者、銷售者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依法進行處理。
據了解,可觸及的塑料件中鄰苯二甲酸酯增塑劑的限量項目標準中,要求學生用品可觸及的塑料件中DBP、BBP、DEHP三種鄰苯二甲酸酯總含量應不超過1000mg/kg。本次抽查有5批次的產品該項目DBP、BBP、DEHP三種鄰苯二甲酸酯總含量超過了標準限值要求。兒童長期接觸鄰苯二甲酸酯含量超標的筆袋產品,會影響體內激素水平、干擾內分泌系統,影響生殖系統發育,損害肝臟和腎臟功能。
消費提醒
注意產品的合格標識
上海市市場監管局提醒消費者,選購學生用品筆袋時要認準國標,GB21027—2020為現行有效的學生用品的安全通用要求標準。標準明確提出學生用品應在產品上或其最小包裝或其銷售包裝上標明“本產品適合14周歲以下(含14周歲)的學生使用”或“適用年齡:6歲至14歲”。在選購筆袋時注意產品的合格標識。不要選擇無標識或者標識不全的商品,如無企業名稱、無生產地址、無聯系方式、無中文標示等情況。
選購筆袋時一定要選擇正規生產廠家的產品,盡量在正規商場和商店購買學生用品。材質最好選擇帆布或棉布筆袋并且最好水洗晾干后使用。挑選時,不要選花里胡哨的和帶塑料部件的筆袋,越簡單越好。在網上購物時,切勿只看網頁上的介紹信息,盡量要商家提供實物圖和商品標簽,防止商家虛標信息。 (劉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