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上海訊(記者劉浩)如今,很多消費者因長期使用電子產品而發生“數字眼疲勞”,因此,那些宣稱能夠緩解眼疲勞的蒸汽眼罩受到消費者的喜愛。與此同時,諸如長期使用蒸汽眼罩好不好、溫度多少才合適等問題也困擾著消費者。近日,上海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發布了30款蒸汽眼罩比較試驗結果。結果顯示,樣品的面料安全總體出色,僅1款pH值偏高;11款樣品發熱溫度超50℃,其中“困困鴨”樣品最高可達60℃,體感發燙;12款樣品在發熱溫度46℃及以上持續發熱時間超過45分鐘,存在低溫燙傷風險。
由于蒸汽眼罩直接接觸眼部嬌嫩皮膚,所以安全親膚是基本要求。比較試驗結果顯示,樣品在甲醛、可萃取重金屬、pH值測試中整體表現優秀,僅1款pH值偏高,可能導致皮膚過敏。
據介紹,蒸汽眼罩溫度過低會導致熱敷體驗感不佳,但溫度并非越高越好,一般建議最高發熱溫度在40—50℃,40—46℃時使用體驗最舒適。比較試驗結果顯示,所有樣品均能發熱至40℃,有11款超過50℃,“困困鴨”蒸汽熱敷眼罩最高可達60℃,體感發燙,可能導致眼部皮膚灼傷;其余19款發熱均不超過50℃,且有3款不超過46℃。
在發熱時長方面,有29款樣品的持續發熱時間超過15分鐘、22款超過1小時,有12款樣品在發熱溫度46℃及以上持續發熱時間超過45分鐘,存在低溫燙傷風險。
蒸汽眼罩依靠自發熱材料接觸空氣發生反應,釋放細微水蒸汽。本次比較試驗中,經過對所有樣品在打開外包裝后20分鐘內貼眼側釋放的蒸汽量測試發現,有25款樣品的蒸汽量大于80毫克,最高可達276毫克,蒸汽豐沛;其余5款實測蒸汽量偏低,其中標稱商標為中葆堂的1款樣品蒸汽量低于30毫克,消費者幾乎感受不到蒸汽釋放。
蒸汽眼罩發熱包內含鐵粉、活性炭等自發熱材料,形態上以粉末型和薄片型為主,接觸空氣發生反應即失效。若材料分布不均、外包裝不密封,容易導致發熱性能不穩定甚至無法發熱。此次比較試驗通過測試自發熱材料重量差異率比較發熱包的均勻性,結果顯示,26款樣品均勻性表現較好,4款均勻性差,其中標稱商標為“兵兵”的樣品外包裝氣密性存在問題,拆袋后無法發熱。此外,本次測評發現,有28款樣品結構牢固,2款耳帶切口處容易斷裂脫落,影響使用。
此次比較試驗總體結果顯示,6款樣品綜合表現較為出色,其中花王美舒律蒸汽眼罩(洋甘菊香型)、暖友蒸汽熱敷眼罩2款樣品獲評5星。
消費提示
謹防低溫燙傷
上海市消保委提醒蒸汽眼罩生產廠商,應把產品安全放在首位。蒸汽眼罩作為直接接觸眼部皮膚的產品,安全親膚是基本要求,生產廠商應在確保產品安全的前提下提高使用舒適度。
低溫燙傷即50℃左右的溫度(體感無疼痛)在人體局部作用時間過長,致使熱力慢慢滲透進皮下軟組織而引起的燙傷。消費者應合理把握蒸汽眼罩的使用時間,謹防低溫燙傷。一般建議使用20分鐘即可,若入睡前使用,為避免忘記摘取造成不良后果,可選擇標識最高發熱溫度不超過46℃或日常使用體感溫和的產品。
使用蒸汽眼罩前,應閱讀產品說明與警示信息;佩戴前應卸妝、取下隱形眼鏡。眼疾患者要在醫生指導下使用,若有不適,立即停用。 (劉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