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吳博峰
隨著人們短途出行需求的提升,我國已連續多年成為全球電動自行車保有量大國。工信部統計數據顯示,截至2023年底,我國電動自行車社會保有量超3.5億輛,包括電動自行車在內的助動車制造行業規模以上企業738家。
工業和信息化部日前表示,按照國務院全國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全鏈條整治行動部署,工業和信息化部會同市場監管總局等部門開展強制性國家標準《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GB17761—2018)的修訂工作,目前形成了《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技術規范》)。該標準發布后,預計將從降低火災風險、提升車輛續航里程能力、減少資源浪費及提高車輛安全性等方面更好地滿足消費市場對高品質電動自行車的需求。
安全性要求更嚴格
《技術規范》增加了“電動自行車在非必要條件下不應使用塑料件,使用塑料材質部件總質量不超過整車質量5.5%”的要求,目的是通過限制可燃塑料材料的使用,減少電動自行車火災的發生,降低火災事故的危害程度。此外,《技術規范》對紡織品類及泡沫塑料類非金屬材料的阻燃性能作出了規定,并進一步嚴格了與電池直接接觸的非金屬材料、電氣回路、電氣部件及導線等關鍵部件的阻燃性能標準。
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特聘導師柏文喜對《中國消費者報》記者表示,電動助力車是市民生活中經濟適用而又必不可少的交通工具,是多元化交通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規范產銷十分必要。不規范的電動助力車會帶來交通安全、生產安全以及環保隱患,因此非常有必要對涉及電動車的各類情況進行規范,以防范電動車行駛、生產、報廢處理等過程中的風險隱患。
在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中,經常出現車輛識別代碼標識被高溫融化的情況,導致無法辨別車輛品牌型號,不利于事故溯源調查。為此,《技術規范》要求電動自行車整車編碼采用耐高溫永久性標識,有助于實現車輛生產、流通和使用各環節的有效追蹤和監管。
篡改車輛也是火災事故的一大誘因。《技術規范》從電池組、控制器、限速器3方面完善防篡改要求,確保實現充電器、蓄電池、控制器之間的互認協同,推行“一車一池一充一碼”,不給非法篡改留空間。其中,電池組防篡改要求電動自行車不應預留擴展車載電池的接口或線路,并且應具有充電和放電互認協同功能,確保電池組與充電器匹配后方可充電、與整車匹配后方可騎行。
增加車輛續航里程
現實生活中,車速過快是導致電動自行車交通事故的主要因素之一。對此,《技術規范》優化了電動機額定功率和最高轉速的測試方法,從技術上確保最高設計車速無法超過每小時25公里,同時加嚴制動距離要求,減少碰撞事故發生。為了避免人為篡改限速的情況,《技術規范》對控制器防篡改要求不應通過剪線、跳線等方式修改控制器功能,不應兼容多種輸入電壓模式,具有過壓鎖定功能,限流裝置不應留后門,且不應通過解碼器、物聯網技術等進行改裝等;限速器防篡改要求限速器無論是單獨的模塊還是集成在控制器內部,均不應具備修改限速值功能。
同時,《技術規范》還強化了對電動機額定連續輸出功率、空載反電動勢等關鍵參數的要求和測試方法,從技術上確保即使電動機輸入電壓達到最高時,車輛也無法超速行駛,防范通過在控制器中預留“后門”提高車輛行駛速度;增加電動機低速運行轉矩限值,保證車輛正常的短距離爬坡能力。
北京社科院副研究員王鵬對《中國消費者報》記者表示,電動自行車在使用過程中最核心的問題是部分車型馬力過大,即便佩戴護具也容易對人身造成傷害。因此,需要實現生產端技術標準的統一,利用技術手段最大程度規避這一風險。
考慮到人們短途出行中的實際情況,《技術規范》適當放寬了個別對安全性影響不大的指標要求。比如,擬將鉛蓄電池車型整車重量限值由55公斤放寬至63公斤,這有助于為消費者提供性價比更高、使用體驗感更好的產品。“適當放寬鉛蓄電池車型整車重量限值,更好地滿足消費者的續航里程需求,減少充電頻次;不再強制要求所有車型均具備腳踏騎行功能,減少資源浪費,為消費者提供更多的車型選擇空間。”工信部相關負責人表示。
為提升產品的實用性,《技術規范》不再強制電動自行車必須具備腳踏騎行功能,而是由企業根據車型設計的需要自行決定是否配備該功能,不僅有利于節約生產成本,還可為消費者提供更多的車型選擇。
購車成本不會大幅增加
在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事故中,很多起因都是不合規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在充電過程中出現溫度異常,但使用者沒有及時發現,未能第一時間切斷電源,導致引發火災甚至爆炸。此外,電動自行車被盜也是困擾消費者的痛點。
《技術標準》提出,增加北斗定位及通信功能。據介紹,這是為了方便消費者實時了解電動自行車所在位置、蓄電池輸出電壓、電流和溫度等關鍵安全信息,并對車輛異常情況進行識別,必要時可通過通信網絡發送報警信息,從而具備動態安全監測能力,增強車輛的主動安全性能。
動態安全監測功能可以將車輛異常行駛狀態以及蓄電池電壓、電流、溫度超出正常范圍的情況及時發送給消費者,提醒消費者識別和處置異常安全問題,第一時間消除事故隱患。
《技術規范》實施后,電動自行車生產成本和價格是否會大幅增加,是消費者普遍關心的話題。對此,工信部相關負責人表示,電動自行車銷售價格是由生產成本、物流成本、渠道費用、定價策略、供求關系等多種因素綜合決定的,其中生產成本是影響產品售價的重要因素之一,但并不能直接決定產品最終價格。按照《技術規范》生產的電動自行車產品,雖然會因塑料件阻燃性能升級、增加北斗和通信模塊等使得生產成本有一定提高,但另一方面也會由于取消腳踏動力裝置、減少塑料件使用等節約相應零部件和材料費用。綜合來看,新標準實施后,電動自行車生產成本將基本保持穩定,終端市場價格不會出現明顯波動。
《技術規范》實施后,勢必會有部分消費者選擇更換新標準電動自行車,那老舊電動自行車如何處理?
記者了解到,《技術規范》發布實施后,企業就可以執行新標準、合理安排生產。根據《標準化法》相關規定,不符合強制性標準的電動自行車一律不得生產、銷售或者提供。對于消費者已經購買的不符合新標準的電動自行車,將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制定妥善的解決辦法,鼓勵通過以舊換新、折價回購、自然報廢、發放報廢補貼等方式,將現存的老舊電動自行車逐步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