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北京訊(記者孟剛)近日,百互潤貿易(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百潤)因發布虛假廣告,被上海市浦東新區市場監管局罰款10萬元。記者梳理發現,近年來,百潤因發布違法廣告和產品質量問題,多次被行政處罰。
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經查,當事人百潤經境外備案人尤尼斯維斯有限公司的授權,作為其備案進口普通化妝品的境內責任人,并從事“百洛”品牌等化妝品在中國境內的銷售工作。當事人在天貓商城開設了名為“百洛旗艦店”的網上店鋪并自行運營,主要銷售“百洛”品牌化妝品。
當事人于2023年12月11日起,對“百洛旗艦店”內在售的“biooil 百洛自然多重潤改善孕紋淡化細紋撫紋油小黃油”進行宣傳時發布了含有“植萃小黃油 孕期舒紋”“特殊時期紋路”“14 種天然植物 溫潤防孕紋”“孕肌/ 脆弱肌安心使用”“天然溫潤 孕期/哺乳期可用”“植物小黃油專注孕媽護理 植物系彈潤養膚 清潤撫孕紋孕期孕后敏肌護理”“百洛油(植物版)適合各種膚質使用,其質地輕薄不油膩、清透沁膚、植物配方舒潤,各種膚質都可以安心使用。”等宣傳內容的廣告,并配有孕婦圖片。
經查,該款化妝品為進口普通化妝品,備案產品名稱為“百洛自然多重潤養護膚油”,備案號為:國妝網備進字(滬)2021501361。其不具有孕婦適用的新功效,且無證據證明可適用于各類膚質及預防改善妊娠紋。當事人為了提升產品銷量,吸引更多的包括孕婦在內的消費群體,自行設計、制作、發布了上述虛假宣傳內容,還使用了“妊娠紋”的醫療用語。
《廣告法》指出,“廣告不得含有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不得欺騙、誤導消費者。”此外,“除醫療、藥品、醫療器械廣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廣告涉及疾病治療功能,并不得使用醫療用語或者易使推銷的商品與藥品、醫療器械相混淆的用語。”據此,浦東新區市場監管局認為,百潤發布虛假廣告的行為,違反了上述規定,決定對其處以罰款10萬元。
7月3日,記者在天貓“百洛旗艦店”內搜索,看到目前上述涉事產品仍在正常售賣中,且銷量顯示為“1萬+”。記者在產品詳情頁面文字描述中沒有發現上述涉嫌使用“孕婦適用”及“妊娠”等醫療詞匯用語的行為。據行政處罰書顯示,百潤已于今年2月29日修改了上述廣告內容。
天眼查經營信息顯示,百潤成立于2007年,注冊資本2000萬美元。據百潤官網顯示,百潤專注于皮膚健康與醫學美容領域,合作分銷百洛、絲寶麗、Neostrata芯絲翠、依泉Uriage,以及洗護發品牌豐添等。
記者梳理發現,近年來,百潤已多次被市場監管部門予以行政處罰,涉及品牌包括百洛、豐添、芯絲翠等,處罰原因包括存在虛假宣傳、生產不符合技術規范的化妝品等行為。如2023年,百潤所經營的芯絲翠(NeoStrata)因α-羥基酸總量超標,被浦東新區市場監管局罰款166萬余元。2021年6月,該公司同樣因經營的芯絲翠倍舒潤膚乳、面霜及油性肌膚調理液所含α-羥基酸的總量超標,被罰款36萬余元;2022年,百潤因在網頁宣傳“豐添防脫發洗發液(男用)”洗發液具有“增發密發減少掉發”“清潔毛囊調節油脂分泌促進頭發生長”“生發專研實力認證見證使用效果”,明示或暗示醫療作用和效果,且無法提供促進頭發生長的真實有效依據,被罰款1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