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食藥監總局擬再度加強對保健食品的監管。
日前,食藥監總局發布了《關于進一步規范保健食品監督管理,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有關事項的公告(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記者發現,征求意見稿要求,普通食品不得聲稱有保健功能被放在了加強整頓和規范保健食品生產經營秩序的首要位置。
征求意見稿還顯示,使用片劑、膠囊、口服液、沖劑、丸劑等形態,需定量食用且有每日食用限量的產品,不納入食品生產許可(QS標志)范圍。對聲稱保健功能的上述產品,須獲得保健食品批準文號方可生產和銷售。自2014年1月1日起,禁止生產、經營和進口未獲保健食品批準文號的上述產品。
中國保健食品協會副秘書長賈亞光對記者表示,普通食品不能做成片劑等規定,早在2007年就已經有此規定,但是由于部分省份進行審批時監管不嚴格,仍然有部分普通食品獲批了上述形態;此外,國外進口的食品可以做成的形態并無具體部門進行監管,在宣傳時也很難杜絕聲稱保健功能等違規行為,此規定的出臺將杜絕這一政策漏洞。
記者發現,不少宣傳從美國、歐洲進口的保健食品,并沒有保健食品批準文號,但或多或少宣稱某種保健功能。以某知名電商進口食品館中一款標榜美國原裝進口的美國樂力β-胡蘿卜素軟膠囊為例,在產品介紹中,稱其為營養膳食補充劑,又宣稱有保護視力、心血管等功能,還在產品問答里面聲稱白內障初期的患者服用可控制病情。
“營養膳食補充劑從根本上來說還是食品,所以只要是食品就不能做成膠囊等形態。”賈亞光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