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10月22日電 (記者孫紅麗)10月21日,國家藥監局通報4起化妝品典型案例信息,涉及生產銷售假冒化妝品、未經許可生產化妝品、生產不符合技術規范的化妝品等。
國家藥監局表示,各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藥品安全的決策部署,扎實推進藥品安全鞏固提升行動,持續加強化妝品監管工作,嚴厲打擊化妝品領域違法犯罪行為,依法查處了一批典型案件,切實維護公眾用妝安全。
4起化妝品典型案例信息如下:
一、“5·23”安徽寧國生產銷售假冒化妝品案
2023年5月,寧國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接到消費者投訴,反映在淘寶平臺上購買的化妝品疑似為假冒產品。寧國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初步調查后確定為假冒產品,迅速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并成立聯合專案組。安徽省、市、縣三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和公安機關密切協作,上聯下通,有力推進案件查辦工作。8月,專案組開展收網行動,一舉搗毀化妝品生產銷售窩點5處,現場抓獲曾某某等多名犯罪嫌疑人,查扣大量假冒化妝品。2024年4月,寧國市人民法院以假冒注冊商標罪、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對該案13名犯罪分子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至五年不等,并處高額罰金。
二、重慶霖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未經許可生產化妝品案
2023年5月,重慶市九龍坡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投訴舉報線索,對重慶霖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開展調查。經查,該企業在未取得化妝品生產許可證的情況下,生產“養護液”等化妝品。上述行為違反了《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第二十七條第一款規定。依據《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第五十九條第一項等規定,重慶市九龍坡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給予該企業行政處罰。
三、廣州市凱秀化妝品有限公司生產不符合技術規范的化妝品案
2023年6月,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廣州市白云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化妝品抽樣檢驗發現的線索,對廣州市凱秀化妝品有限公司開展調查。經查,該企業生產的“百詩凱小顆粒海藻王面膜”“凱秀天然海藻面膜”等化妝品不符合《化妝品安全技術規范》相關規定,違法行為情節嚴重。上述行為違反了《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第六條第二款規定。依據《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第六十條第二項等規定,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和廣州市白云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給予該企業和法定代表人從重從嚴行政處罰。
四、上海春靜實業有限公司經營不符合技術規范的化妝品、未建立并執行進貨查驗記錄制度案
2023年5月,上海市虹口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線索,對上海春靜實業有限公司開展調查。經查,該企業經營的化妝品不符合《化妝品安全技術規范》相關規定,且未建立并執行進貨查驗記錄制度。上述行為違反了《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第六條第二款、第三十八條第一款規定。依據《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第六十條第二項、第六十二條第一款第二項等規定,上海市虹口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給予該企業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