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邢生祥)記者從青海省藥品監督管理局獲悉,日前,西北五。▍^)、內蒙古自治區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藥監局共同簽署《西北片區跨區域藥品監管協同合作框架協議》,力推片區藥品監管領域協同合作,提升監管效能,保障人民群眾用藥安全有效、促進醫藥產業高質量發展。
西北五。▍^)、內蒙古自治區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藥監局將推進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藥品監管協作配合、深入推進稽查執法辦案協調聯動、加強檢驗檢測監管等領域協作、推進藥品監管能力建設協作等方面的協同合作重點任務。對涉及跨區域、管理難度大、風險隱患突出的監管事項和互相存在關聯的跨區域監管對象,強化條塊結合、區域聯動,進一步夯實監管責任,提升監管效能,共同提高區域藥品安全保障水平。
根據《協議》,西北五省(區)、內蒙古自治區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藥監局建立案件協查、核查、涉案產品檢驗綠色通道,縣級以上藥品監管部門可根據需要,直接或憑本單位介紹信,向有管轄權的藥品監管部門提出協查請求或稽查辦案協助。同時,圍繞跨省委托生產監管、中藥飲片追溯管理、藥品零售使用環節追溯管理等藥品智慧監管建設,協商共享數據目錄,打破省際監管“信息孤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