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北京11月24日訊(記者 韓璐)11月24日,由中國經濟網主辦的“2023安全用藥創新發展大會”在北京舉行。北京市犯罪學研究會副會長、秘書長,北京警察學院教授陳濤以“加強藥品法制教育,以普法促守法”為主題發言,在介紹藥品安全生產經營與監管執法現狀時指出了一些目前存在的問題。
圖為北京市犯罪學研究會副會長、秘書長,北京警察學院教授陳濤發言 。中國經濟網記者 裴小閣/攝影
例如,藥品生產經營者不懂法或知法犯法:對藥品專業性的問題非常了解,但是對法律的問題了解不夠。他表示,很多生產經營者認為有些情況“頂多”是違規,甚至說每年的飛行檢查發現的問題其實也是違規,可能達不到假藥和劣藥的程度。但是有很多生產經營者沒認識到違規造成質量上稍有瑕疵的話,便會存在法律上的風險:刑法的第140條“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定罪的起點是非常低的。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的起刑點是銷售金額5萬元,如果生產出來沒銷售的話是15萬。即使違規行為構不成假藥罪、劣藥罪,還是有可能構成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對于此類風險,陳濤提示生產經營者加強自己的法律意識。
再如,執法司法者如何認定假藥,如何認定劣藥,是不是不合格的藥品都屬于劣藥?有的學者提出有效成分含量60%作為假藥和劣藥的分界線,科學性能否保證?
此外,網絡技術、生物技術的發展導致執法技術難度上升。據陳濤介紹,除了傳統的暴力犯罪,新型的涉網案件已經占到刑事案件的多數。這個涉網不光意味在網絡上實施,更多的是以網絡為手段、為傳播媒介,甚至銷售、傳播技術等都涉網,電子數據怎么取證,如何證實大量電子數據的存在,這是目前的制約因素,造成了執法難的問題。
陳濤強調,以法治教育推動藥品安全源頭管控,不能把用藥安全的責任推給患者。對此,他提出三點建議,一是藥品生產經營者的依法生產經營教育;二是執法監管者的藥品專業法律和行政執法刑事司法素養的提升;三是偵查司法機關的隊伍專業化建設,包括藥品專業法律和行政執法刑事司法素養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