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助小火鍋因價格便宜、菜品豐富、方便自助的特點,成為許多消費者的選擇。為了招攬顧客,很多自助小火鍋店會提供免費酒水飲料等,但為了控制成本,店內一些定價較高的菜品和酒水是不免費的,店家卻沒有明確告知消費者,從而引發消費糾紛。
8月15日,消費者吳先生和朋友看到江蘇省江陰市云亭一家旋轉小火鍋店門口張貼的廣告上寫有免費飲料,便結伴一起吃夜宵。吳先生在結賬時才發現自己拿的酒類要收費,店員稱酒類不屬于飲料、不能免費。吳先生向江陰市消保委云亭分會投訴,希望商家退還費用。
云亭分會工作人員調查發現,該店為一家自助旋轉小火鍋,店門口有免費飲料的廣告,店內墻上有鍋底、菜品、酒水等收費標準,飲料放在旋轉臺中間的固定高臺上。商家負責人稱,火鍋店剛開業不久,店門口免費飲料的廣告是開業時貼的,現在仍然提供免費飲料,但酒類一直收費。原本酒類放在收銀柜臺內,因為顧客取用不便,最近移到了固定高臺上和免費飲料混合擺放,吳先生投訴后,商家已將酒類收起另外擺放。
消保委工作人員指出,商家將免費飲料作為廣告宣傳,又把酒類放在免費飲料旁邊,也未貼價格牌,會讓消費者誤以為免費提供,從而引發糾紛。因吳先生當天拿的酒較多,經調解,商家退還酒類費用的一半,雙方達成和解。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消費者有權根據商品或者服務的不同情況,要求經營者提供商品的價格、產地、生產者、用途、性能、規格、等級、主要成分、生產日期、有效期限、檢驗合格證明、使用方法說明書、售后服務,或者服務的內容、規格、費用等有關情況。本糾紛中,商家把免費飲料和收費的酒類放在一起,又沒有明確告知消費者酒類要收費,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
消保委建議商家應履行告知義務,對店內各項收費明碼標價,在促銷時不得作出虛假承諾。消費者在自助小火鍋店消費時,也要注意店內公布的鍋底、菜品、酒水飲料等收費標準,如有需要可以要求店員提供菜單,如發現商家收費不透明,可以保留證據向有關部門投訴或通過司法途徑維護自身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