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北京3月15日訊 3月15日晚,中央廣播電視總臺2021年“3·15”晚會播出,本屆晚會的主題是:提振消費 從心開始。晚會上對號稱“養羊大縣”的河北省青縣養羊產業中喂養瘦肉精的問題進行了曝光。
視頻顯示,半夜三點,河南鄭州幾個農產品交易市場外,一些商販在附近的貨車上交易羊肉。商販表示,這些羊肉無法通過檢測,羊在飼養的過程中,喂了藥。羊肉經銷商表示,“羊是青縣來的。”
據了解,青縣是河北省一個重要的養羊基地,每年大約出欄70萬只羊。養殖戶向記者透露,這里的羊在飼養過程中添加了瘦肉精。
視頻中一名飼料推銷員稱,加瘦肉精這種事“差不多有十年了”。有販羊的經紀人稱,加了瘦肉精的羊“一只多賣五六十元”。當地人在運輸過程中,一般會在運羊車上裝載幾只沒喂過瘦肉精的羊應付檢查。一肉聯廠負責人稱:“無錫有客戶,天津也有客戶,河南也有客戶。”記者在屠宰場對羊肉進行了瘦肉精快速檢測條檢測,結果呈陽性。
視頻中顯示,相關部門在養殖場門口張貼了“禁止使用瘦肉精”的告示,一直在嚴查違規添加瘦肉精行為,但養殖戶對記者表示,一般都有各種渠道得到消息提前應對。
據了解,瘦肉精作為飼料添加劑用于畜牧生產,對動物有明顯的促進生長、提高瘦肉率及減少脂肪的效果。
我國在2002年就已經嚴禁瘦肉精作為獸藥和飼料添加劑。根據規定,β-興奮劑類藥物(鹽酸克倫特羅、萊克多巴胺等)為食品中違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質,在動物性食品中不得檢出。長期食用非法添加瘦肉精的食品可能會引起中毒,誘發心律失常,出現心悸、頭暈、乏力等癥狀,對健康造成影響。
瘦肉精屬于法律明確禁止添加的有毒有害物質,在市場上銷售會損害人民群眾健康安全。《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條規定,在生產、銷售的食品中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銷售明知摻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條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