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今天轉發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等九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強嬰幼兒配方乳粉質量安全工作的意見》,九部門今天同時召開媒體座談會,表示將全力以赴打一場提高嬰幼兒配方乳粉質量安全水平的攻堅戰,重塑消費者對國產乳粉的信心。
475家國內生產企業被淘汰
據介紹,2008年的“三鹿奶粉”事件發生后,我國制修訂并公布了68項乳品安全國家標準,嬰幼兒配方乳粉標準與國外同類產品標準相同。2011年,質檢總局在全國范圍內對乳制品生產企業重新審核,淘汰了475家生產企業。目前,全國共有持證奶站1.3萬個,比2008年減少6890個,減幅達34%;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企業127家,嬰幼兒配方乳粉經營企業54.5萬家。
2012年,按照嬰幼兒配方乳粉7大類58個指標,質檢總局組織對110個國內企業品牌和140個進口的原裝品牌產品進行了比較監測,從數據分析,國產和進口嬰幼兒配方乳粉沒有差異。
經營單位試行藥店專柜銷售
按照九部門通知,嬰幼兒配方乳粉將參照藥品管理的有關措施,嚴格生產許可。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副局長滕佳材表示,將參照藥品生產企業GMP認證模式,要求生產企業全面實施粉狀嬰幼兒配方食品良好生產規范,完善審核工作。建立嬰幼兒配方乳粉產品配方和原輔料使用備案制度,加強產品包裝和標簽管理,如果產品包裝變化,必須向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備案。
對于備受關注的嬰幼兒奶粉貼牌、委托、分包生產的現狀,通知要求生產企業必須嚴格執行“五不準”:不準委托加工,不準貼牌生產,不準分裝生產,不準用同一配方生產不同品牌的嬰幼兒配方乳粉,不準使用牛、羊乳(粉)以外的原料乳(粉)生產嬰幼兒配方乳粉。
同時,要求經營單位應購入和銷售列入政府監管部門公示目錄的合格產品,實行專柜專區銷售,試行藥店專柜銷售。對距保質期不足1個月的嬰幼兒配方乳粉,必須采取醒目提示或提前下架等措施處理。生產經營單位按照“誰生產誰負責、誰銷售誰負責”的原則,建立先行賠償和追償制度。
境外企業明年5月前完成注冊
國家質檢總局進出口食品安全局副局長林偉介紹說,近年來,質檢總局通過出臺《進出口乳品檢驗檢疫監督管理辦法》、完善進口乳品檢驗檢疫監管體系,保障了進口嬰幼兒配方乳粉質量安全。國家質檢總局將進一步采取“四個嚴格”,即嚴格對境外生產企業進行注冊管理、嚴格落實企業首責、嚴格產品質量要求、嚴格實施進口檢驗等措施,確保進口嬰幼兒配方乳粉質量安全。
具體包括:向我國出口嬰幼兒配方乳粉的境外生產企業須在2014年5月1日前完成注冊工作。嚴格進口嬰幼兒配方乳粉質量安全要求,保質期不足3個月的嬰幼兒配方乳粉不允許進口;進口的嬰幼兒配方乳粉必須為直接向消費者出售的最小零售包裝,大包裝的不允許進口。進口嬰幼兒配方乳粉的中文標簽必須在入境前直接印制在最小銷售包裝上,不得在國內加貼。
按照國辦通知,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企業將開展再審核再清理工作,經整頓仍不能達標的,堅決予以淘汰。同時,健全完善生產經營單位食品安全信用檔案,及時公布違法違規單位“黑名單”。通知強調,要堅持重典治亂,始終保持嚴懲重處嬰幼兒配方乳粉違法犯罪的高壓態勢。記者胡建輝王曉雁
標簽:嬰幼兒配方乳粉進口奶粉生產規范生產許可質量安全
(責任編輯:王思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