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開云
11月8日是記者節。11月7日,一條與記者有關的報道鋪天蓋地——據經濟之聲《央廣財經評論》報道,有媒體這兩天發現,在記者的隊伍里,竟然有一位知名企業的老總,他就是貴州茅臺董事長袁仁國。
袁仁國是不是記者,有沒有記者證,他的記者證是真是假、是誰頒發的、是否經過年檢,他持有記者證是否涉嫌違規……這些問題不是筆者關心的。筆者關心的是另外一個問題:袁仁國為啥喜歡當記者?依筆者揣測,估計有三個原因:一是向往記者職業之崇高;二是見不慣記者行業中的假惡丑;三是對自己和企業有利可圖。
記者是社會的記錄者和瞭望者,被稱為“無冕之王”;很多人羨慕記者這一職業,別人不能去的地方記者能去,別人不能見的偉人記者能見……記者職業之崇高令人羨慕嫉妒恨,不少人做夢都想當記者。袁仁國雖是董事長,但也是普通人,普通人有當記者的想法和沖動,袁仁國或許也應該有吧。
記者這個行業,大多數人是好的,但也不排除有少數記者有點壞甚至很壞:虛假報道、有償新聞、敲詐勒索,等等。民間流行一種說法:防火防盜防記者。這種說法該如何看待,站在不同的角度有不同的理解。因為記者行業中確實存在假惡丑,有時假惡丑還非常猖獗,防人之心不可無,“防記者”其實也很正常。身為茅臺董事長的袁仁國,肯定與記者打過無數次交道,說不定還遭遇過記者行業的假惡丑。江湖上有種說法:內行不吃內行錢,或許因為對記者行業的假惡丑深惡痛疾,袁仁國才有想當記者、了解記者行業內幕的沖動。
天下熙熙嚷嚷,皆為利來利往。袁仁國想當記者,離不開一個“利”字。這利,不僅為自己,更為茅臺廣大員工。這樣一想,實在不稀奇。然而,企業作為經營單位,企業董事長如果再從事所謂的新聞采訪和編輯,某種程度上講是不合理也不合情的。正如《經濟之聲》特約評論員張彬所言,新聞記者證只頒發給新聞單位的采編人員,其他人員應該都沒有獲得的理由和資格,而且企業家和記者的社會分工也不同,如果又是裁判員又是教練員,中間的利益界定、權責的劃分怎么來定呢?新聞記者證件是新聞采訪的身份證明,只有新聞從業人員才能擁有,而且要通過嚴格的考核才能取得這個證件。亂發記者證,哪怕是發給一個良好的公民,發給一個優秀的民營企業家或者優秀的國企老板,甚至發給一個地方的官員,都是不合法的,都是違背程序正義的。
由此看來,不管什么原因,茅臺董事長想當記者都是不合適的。說得直白一點,茅臺董事長當記者,不僅讓記者行業中的假惡丑更加泛濫,而且讓企業中的假惡丑與記者行業中的假惡丑相互交織、相互勾結,殘害人民、禍害社會,有百害而無一利。正因如此,國家新聞主管部門應和相關部門一道,嚴查茅臺董事長的記者證一事,不僅給社會公眾一個合理的解釋,而且以此為契機整治記者行業的假惡丑,實為人民之福、國家之幸!
(責任編輯:王思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