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報道,有北京消費者購買光明牌“小小光明寶寶奶酪(寶寶杯)”,發現配料中含有衛生部禁放的乳礦物鹽。此消息一出,近來已經數次被曝光食品安全問題的光明乳業,再次被推到風口浪尖。
昨日,公司再次在公司網站對此作出道歉說明。公司稱,“為避免產品在包裝上給消費者帶來誤導,目前我們已將市面上的產品全部回收。”公司新聞發言人龔妍奇回應稱,“產品已經在8月回收,包裝在改”。然而,公司公關部另外一位負責人在接受記者詢問時表示,“產品包裝給消費者帶來的誤導,實際我們的產品是針對兒童的,但以后我們會消除這種誤導的。”
上海市李國機律師事務所律師鄔華良向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所謂“產品包裝誤導”指的是文字表述不清楚,比如某種東西可以吃但是不提倡多吃,卻在沒有將其危害性說明這種情況。光明的這個既然標明了 “針對1歲~3歲寶寶”就不屬于包裝產生誤導,而屬于是非問題。
產品已下架 擬改包裝了事?
光明“寶寶奶酪”配料中被曝含有乳礦物鹽。昨日(9月18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走訪上海多家超市發現,所涉及的棱柱形黃色包裝盒針對1至3歲的“寶寶杯”已經沒有在售。一位銷售人員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這款產品已經下架,對于產品為何下架,上述銷售人員表示“不清楚”。
光明對此次事件的反應,同之前數次食品安全事故的處理方法一樣,昨日(9月18日)在公司官網作出道歉說明。公司稱,“為避免138g(6杯)小小光明寶寶奶酪產品在包裝上給消費者帶來誤導,目前我們已將市面上的產品全部回收,我們為此對給消費者帶來的影響表示歉意。”
光明乳業新聞發言人龔妍奇回復記者短信稱,“奶酪的事情請看我們公司官方的說明,產品已經在8月回收,包裝在改。”
為進一步對事情的來龍去脈了解清楚,記者致電光明乳業公關部,其張姓負責人回應《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稱,“產品包裝給消費者帶來的誤導,實際我們的產品是針對兒童的,但以后我們會消除這種誤導。我們的產品是沒有安全問題的。”
同時,上述公關人員給出的依據為,按照GB25192再制干酪國家標準,138g(6杯)小小光明寶寶奶酪添加的乳礦物鹽(俗稱乳鈣)符合新資源標準。當記者進一步追問,公司對此事的定義是否只是 “包裝問題”、更換包裝的主要原因是什么、更換包裝只是將“適合嬰幼兒”改成“適合兒童”?上述負責人表示,“一切以公司官網說明為主,如果有后續我們會跟你聯系的。”而此后龔妍奇對記者回應為 “后面的問題我們都在具體研究調整工作中。”
“如果是針對兒童的而標成針對嬰幼兒,被消費者購買給嬰幼兒食用,這從法律角度上是屬于欺騙消費者,已經不屬于誤導,”鄔華良表示,而如果對嬰幼兒的健康造成了一定后果,應該對后果承擔責任。
而記者也了解到,在光明在售的產品中,產品并非對年齡段沒有區分,比如“小小光明成長棒奶酪”產品在適用年齡中標注 “適合4歲以上”。
提煉過的乳鈣才能用于嬰幼兒
顯然,公司上述說法不能否定光明“寶寶奶酪”配料中含有乳礦物鹽這個事實。并且在光明回應“138g(6杯)小小光明寶寶奶酪添加的乳礦物鹽 (俗稱乳鈣)符合新資源標準”這一說法中更證實了這點。
此前《京華時報》援引光明乳業質量部的居先生稱,此款食品配方的確定時間早于2009年,“食品配方確定后,很少輕易改動”,這也就意味著,從2009年到今年8月份產品線下架,光明這款嬰幼兒食用的奶酪配料中一直含有乳礦物鹽。
在2009年衛生部曾發布第18號公告,將乳礦物鹽等7種物品納入新資源食品目錄,規定乳礦物鹽的使用范圍不包括嬰幼兒食品。而光明的這款產品恰好就是針對嬰幼兒。
乳業分析師宋亮在接受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我們所說的乳鈣和嬰幼兒食用的乳鈣是兩種意義的乳鈣,礦物質鹽中的乳鈣約含有30%為可溶性鈣(其中30%屬離子性鈣、60%為檸檬酸鈣、10%為磷酸鈣)和70%的不可溶性鈣。前者可以被嬰幼兒吸收,而后者不容易被吸收。
“嬰幼兒奶酪中的乳鈣需要將70%的不可溶性鈣提取出來,如果產品中配料的標明有乳礦物鹽肯定是沒有提取非可溶性鈣。”宋亮表示,“如果說乳鈣沒有提煉只能夠給兒童食用,不能夠給嬰幼兒食用。乳礦物鹽鈣如果經過提煉作為添加的鈣就沒有問題,但是成本費用很高。”
同時宋亮表示,光明這次涉及的只是針對1歲~3歲的奶酪,而不是干酪,這種奶酪按理說應該是適合嬰幼兒吃的,在這種產品中添加的乳鈣應該將70%的不可溶性鈣提煉出來,如果是用的乳礦物鹽,就肯定是不允許的。但是添加乳礦物鹽是給兒童食用就沒有問題。
乳業專家王丁棉在接受 《每日經濟新聞》向記者表示,乳礦物鹽在奶酪中出現是正常的事情。相關國家標準和衛生部的規定屬于兩個體系,雖然光明在奶酪中添加是不違反國家規定的,但是違反了嬰幼兒食品的有關規定。
“本身做奶酪都是需要礦物鹽的,但是不能太多,只要不超過國家標準就是可以的。”王丁棉說,“但是不能夠用在嬰幼兒食品中,并且在產品標識上應該標注,不適合嬰幼兒食用。”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了解到,乳礦物鹽是一種新資源食品,是指以乳清為原料,經去除蛋白質、乳糖等成分牛奶堿性蛋白而制成的利于人體吸收的營養補充劑。乳鈣、復合維生素等均屬于乳礦物鹽。
王丁棉向記者表示,在嬰幼兒食品中添加乳礦物鈣可能對嬰幼兒的健康造成一定的危害,可能對嬰幼兒腎功能造成壓力和不同程度的負擔。
“奶酪4歲以上兒童食用最好,因為奶酪本身含有蛋白質、脂肪、鈣等可能對嬰幼兒身體發育中造成消化不良。”王丁棉表示。
宋亮表示,有些歐美國家在嬰幼兒食品中也有添加乳鈣的,而我國衛生部對于乳鈣在嬰幼兒食品中的使用比較保守和謹慎,但是對于添加這種乳礦物鹽是否有害沒有一個特別的評估。
“在長期食用含有乳礦物質產品,是否安全,或影響孩子發育,現在還沒有定論。而衛生部為了謹慎起見,禁止將乳礦物鹽使用在嬰幼兒食品中。”宋亮表示,有些歐美國家在嬰幼兒食品中也有添加乳鈣的,暫無不良反應,但因國人身體狀況異于外國人,并且嬰幼兒消化能力、抵抗力不如兒童或者成年人,“為安全起見,才規定禁止將乳礦物鹽添入嬰幼兒食品”。
同時,宋亮告訴記者,雖然國家明文規定禁止將乳礦物鹽添加入嬰幼兒食品中,但是市場上不少嬰幼兒補鈣的營養品、輔食等中還在使用,比如一些乳鈣膠囊等。“這在嬰幼兒保健營養品中可能更多,而國家在這方面的監管還比較混亂。”
國家高級營養師、中國營養師學會會員李東燁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乳礦物鹽中鈣的含量比較高,有天然奶香味,此前我國對此沒有食用習慣,2009年被衛生部規定納入新資源食品。
記者了解到,所謂新資源食品主要包括在我國無食用習慣的動物、植物和微生物,從動物、植物、微生物中分離的、在我國無食用習慣的食品原料,在食品加工過程中使用的微生物新品種等4種,因采用新工藝生產導致原有成分或者結構發生改變的食品原料,如蘆薈、仙人掌和轉基因食品等。
(責任編輯:梁夢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