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消費者委員會一則酒精飲品的測試結果,給黃酒行業敲響了食品安全的警鐘。
6月15日,香港消費者委員會對36款東方風味的酒類飲品樣本進行測試,其中包括16款紹興酒、8款糯米酒及12款梅酒產品。結果顯示,紹興酒樣本的氨基甲酸乙酯(簡稱EC)含量為每千克0.08毫克至0.26毫克。
2007年,國際癌癥研究機構對氨基甲酸乙酯評估,將其由第2B組(“或可能令人類患癌的物質”)改為第2A組(“可能令人類患癌的物質”)。所以,有人據此認為含氨基甲酸乙酯的黃酒“致癌”。對此,涉及此事的幾家黃酒企業紛紛發布公告,否認產品致癌。國家黃酒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也表示,這些相關黃酒企業國家黃酒質檢中心歷次抽查中,有關結果都符合國家標準要求。
氨基甲酸乙酯到底是一種什么東西?它對消費者的身心健康有何影響?這些問題在社會上引起了極大的關注。
科學看待EC
公開資料顯示,氨基甲酸乙酯在自然界中存在,是發酵食物和酒精飲品在發酵或貯存過程中天然產生的污染物。有研究表明,大多數但不是所有用酵母發酵的酒精飲料都含有少量的氨基甲酸乙酯。
聯合國糧農業組織及世界衛生組織與聯合食品添加劑專家委員會曾在2005年進行有關氨基甲酸乙酯的評估,認為經食物攝入的氨基甲酸乙酯分量,對健康的影響并不大,但經食物和酒精飲品攝入的氨基甲酸乙酯總量,則可能對健康構成潛在的風險。近年來,關于氨基甲酸乙酯的形成、在發酵食品中的含量及控制,已引起國內外有識之士的關注。
“對黃酒中含有EC成分不必過于驚慌,需要科學看待和認識。報道中所檢測的數字都是在發達國家標準允許的范圍內。紹興黃酒有技術能力和技術系統將EC控制在安全范圍內。”江南大學黃酒研究資深專家趙光鰲教授介紹,國際上從1943年即開始關注EC。2007年,在里昂舉行的世界衛生組織專家會議上,通過對EC純品的風險評估,將EC歸為2A類物質,即“可能令人類患癌的物質”。但酒類中的EC含量只要控制在一定范圍,并不會對人體產生傷害。
國家黃酒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表示,酒類中氨基甲酸乙酯的含量有高有低,最高的為水果白蘭地。目前國際上對食品及酒類的氨基甲酸乙酯含量控制規定各不相同,其中歐盟水果白蘭地的氨基甲酸乙酯要求小于400微克/升,法國與瑞士規定是小于1000微克/升。從媒體報道的數據來看,3款酒中的氨基甲酸乙酯含量為每千克0.08毫克至0.26毫克,遠低于這些規定,從這個角度上講,消費者不必過于驚慌。
中國酒業協會黃酒分會秘書長沈振昌介紹,氨基甲酸乙酯是黃酒胎里帶來的。氨基甲酸乙酯不光在黃酒里有,在發酵食品中,在其他酒類里都會有氨基甲酸乙酯,它是自然發酵產生的,不是人為添加的。國際癌癥研究機構把致癌物質分為5類,而2A級是對人類很可能有致癌性的物質類別。也就是說,氨基甲酸乙酯并不是被確定絕對的致癌物質。“現在說喝黃酒致癌還沒有這種案例。”
記者查閱資料獲悉,加拿大是首個就多種酒精飲品制定EC最高限量的國家,由每升每千克0.03毫克(葡萄酒)至每千克0.4毫克(水果白蘭地)不等。美國就當地生產的食品采取自愿制定EC安全含量標準的做法,并已告知所有出口葡萄酒到美國的國家必須制定計劃以符合有關標準。近年,韓國也制定了葡萄酒的EC最高限量,為每千克0.03毫克。
1985年,世界衛生組織規定了一些酒中的EC限量標準,如佐餐葡萄酒不得高于每千克0.03毫克,強化葡萄酒不得高于每千克0.1毫克,蒸餾酒不得高于每千克0.15毫克,日本清酒不得高于每千克0.1毫克,水果白蘭地不得高于每千克0.4毫克。
我國雖然已有出口酒類中氨基甲酸乙酯的測定方法,但目前尚未對各種酒中的氨基甲酸乙酯的含量做出限制標注。為此,專家認為,應當盡快制定、完善對EC的檢測方法及合適的限量規定。
傳統工藝碰撞現代標準
“黃酒風波”后,記者在上海、杭州等地各大超市里看到,黃酒貨架上的貨品依然琳瑯滿目,工作人員也表示,黃酒銷售一切正常。
盡管普通消費者對于氨基甲酸乙酯的危害性以及食品中其含量標準問題,了解的并不多,但“黃酒風波”給相關生產企業、行業乃至整個社會,敲響了警鐘。尤其在食品安全日益受到社會高度關注的今天,相關方應該采取積極的態度和措施,嚴格為廣大消費者生產提供更加安全、放心的優質、健康食品,因為這才是實現企業、行業和社會科學、和諧發展的王道。
業內有關人士分析表示,“黃酒風波”是傳統工藝與現代標準的一次碰撞。
黃酒是我國古老傳統的酒種,有著幾千年的生產歷史和豐厚的文化底蘊,被譽為“國粹”。傳承黃酒古老的傳統工藝和歷史,已成為多少代黃酒生產者的歷史使命。
應當承認,絕大多數黃酒生產企業在產品質量、技術工藝、生產管理等環節上,有著良好的保障機制,根據國家標準要求,保持了較好的產品質量水準。當然,黃酒產品的質量水平受制的因素較多、較復雜,如原料本身及原料產地的地理環境條件、傳統工藝技術、具體操作規程及生產所用設備等等。這就是為什么看似規模實力差不多的黃酒生產企業,而生產出來的產品在一些常規理化衛生指標之上的高級理化指標要求水平上,卻有著較大差別的主要原因。
近年來,以古越龍山、會稽山為代表的黃酒生產企業在傳統工藝基礎上,積極創新,包括在設備、原料上,都有了較高的改進,在產品質量檔次、產品安全評價體系、質量安全掌控上,都走在了行業前頭,因而,產品的質量安全達到了更高的水準。
業內人士指出,針對傳統的純手工技藝的食品加工生產,一方面企業要加強自檢;另一方面,我國應積極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評價體系,及時地對食品安全事件開展危險性評價。
衛生部考慮限量EC
浙江古越龍山紹興酒股份有限公司教授級高級工程師、中國酒業協會黃酒分會技術委員會委員謝廣發對記者表示:根據2005年在羅馬舉行的JECFA(聯合國糧農組織和世界衛生組織下的食品添加劑聯合專家委員會)第64次會議公布的結論,按黃酒中含量為每千克026毫克計算,體重60公斤的人,可能對健康造成傷害的飲用量為每天69升。正如香港理工大學應用生物及化學科技系客座副教授梁嘉聲所言,以黃酒中EC的含量,即使喝到酒精中毒,EC都未必達到對健康造成傷害的程度。香港消費者委員會的報告,只是告訴大家EC過量攝入有風險,并非說不能飲用。也正是因為黃酒中EC對人體的危害很小,檢測機構在此前都沒有對其進行專門的檢測。
那么,作為黃酒生產企業、釀酒食品行業以及相關監管部門,是否就真的應該如此樂觀、無為呢?
顯然不是,也顯然不該。既然國際有關權威組織和研究機構已經明確了氨基甲酸乙酯是“可能令人類患癌的物質”,并且出臺了對食品及酒類中的EC含量控制的規定和標準,那么釀酒行業和黃酒生產企業顯然不會對此無動于衷,應該積極采取科學的舉措,推動行業健康、持續發展。
中商流通生產力促進中心酒類分析師李靚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當前國家對酒行業沒有專門的法律法規,標準也不健全,所以一出問題,尤其在當下,容易觸動部分消費者敏感的神經。據悉,“黃酒風波”已經引起政府有關部門對黃酒的重視。國家黃酒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表示,衛生部正在組織開展酒類中EC含量的風險評估,以便確定有關限量標準。
紹興職業技術學院黃酒學院院長胡普信教授認為,“目前,國際上對氨基甲酸乙酯還沒有進行深入研究,到底攝入多大的量會對人體造成危害,許多國家正在研究。這次事件會促進對它的研究,然后起草標準。”而業內一位專家也透露,我國食品安全部門正在進行氨基甲酸乙酯標準制訂的前期準備工作,目前正在進行風險評估。她認為,此次事件將加快我國對氨基甲酸乙酯標準的制訂,這對于促進傳統工藝產品的健康發展將起到積極的作用。
謝廣發認為,作為“國粹”的黃酒,富含對人體健康有益的多肽、多酚成份,更富含硒,一種確認可以防癌的物質。人們不能因為黃酒中含有氨基甲酸乙酯就簡單地認為黃酒“致癌”。黃酒有千年的釀造傳統,經過長時間的人體試驗,證明適量飲用黃酒是有益健康的。
“今天,我們不能對黃酒中的EC無動于衷,也不能因為EC而因噎廢食。但是,我們可以采取積極的措施,科學減少黃酒中的EC含量,最大化地減少其含量,從而最大化地消除EC對消費者的健康危害。從生產技術工藝及原料質量掌控等方面進行進一步的研究,還是能夠產生積極的效果的。”青島科技大學教授、釀酒食品專家王家林對記者表示。
據國家黃酒產品質檢中心副院長李博斌透露,黃酒中的氨基甲酸乙酯含量問題一直是業內關注和攻關的重點。國內很多酒類企業都在積極研究降低EC的技術,希望通過新工藝、新技術的探索,從根本上減少氨基甲酸乙酯的產生。2012年5月,江南大學釀酒科學與酶技術中心舉行了“中國黃酒中氨基甲酸乙酯終端集成控制技術”項目技術鑒定會,新技術有望用于黃酒生產。
(責任編輯:佟曉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