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消息 據中央人民廣播電臺報道,香港消費者委員會近日公布的一則消息稱,浙江古越龍山旗下兩款黃酒產品在香港被查出含有可能致癌的氨基甲酸乙酯。廠家否認其黃酒致癌。雖然報道涉及古越龍山旗下的兩款產品,但專家分析,這場沖擊波無疑會波及整個黃酒行業。
香港消費者委員會這次公布的產品分別是“古越龍山三年陳釀紹興加飯酒”、“古越龍山正宗紹興陳年花雕(五年)”和“塔牌八年陳紹興加飯酒”,其氨基甲酸乙酯的含量分別為每千克0.2毫克至0.26毫克。香港消委會工作人員建議,消費者最好不要食用含有氨基甲酸乙酯的食品。
氨基甲酸乙酯,英文縮寫是EC ,國際衛生組織將其列為致癌的2A級,屬于 “可能令人類患癌的物質”,即并不是被確定絕對的致癌物質。據中國釀酒工業協會黃酒分會秘書長沈振昌介紹,氨基甲酸乙酯是黃酒胎里帶來的。沈振昌說,EC是自然發酵產生的,不是人為添加的。國家黃酒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也證實,不光是黃酒,食物在發酵過程或存儲過程中都會產生氨基甲酸乙酯。而這種物質是否致癌,沈振昌說,即使是國際衛生組織到目前也沒有權威的醫學研究證實這個結論。
消息傳出后,正處于上漲勢頭的古越龍山股價大跌。
古越龍山很快做出了回應。古越龍山董事長傅建偉說,目前氨基甲酸乙酯的含量檢測標準有三種,不知道香港消委會用的是哪種檢測方法。該公司工作人員周娟英承認,黃酒產品中含有氨基甲酸乙酯,但她強調國內并沒有相應行業標準,而國際上各個國家的要求也不相同。她說,黃酒是酒類當中含量較低的,在較低的范圍之內是不會致癌的。我國沒有相關標準,但其他國家和地區有。
國家黃酒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表示,目前國際上對食品及酒類的氨基甲酸乙酯含量控制規定各不相同,其中歐盟水果白蘭地要求小于400微克/升,法國與瑞士規定是小于1000微克/升。從媒體報道的數據來看,涉及3款黃酒中的氨基甲酸乙酯含量為200微克/升至260微克/升,遠低于這些規定。而我國在這方面標準尚在調研中。
中國酒類流通協會會長劉元希望能夠客觀理性地對待這一事件,不要產生蝴蝶效應傷及無辜。劉元說,食品安全是非常嚴重的問題,但是黃酒是我們民族的傳統產業,幾千年流傳下來,而且日本和韓國都很喜歡我們的產品,不能因為一個報道而毀掉一個中華民族的傳統行業,從來沒有人說過黃酒對人體有害。
(責任編輯:高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