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佳節將至,一年一度的“月餅節”也將拉開大幕。記者日前獲悉,根據最新修訂的個人所得稅法,如果企業在8月31日以后給職工發放的“月餅+工資”價值總額在減去“三險一金”之后不到3500元,將被免除“月餅稅”。
近日,一些媒體陸續報道,單位向職工發放的月餅以及其他過節禮物均需要按照禮物價值繳納個人所得稅。對此,記者咨詢有關稅務專家獲悉,所謂“月餅稅”其實早已開征,這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有明確規定,之所以該稅被持續關注,是因為法律和情理發生了沖突,工薪階層在感情上難以接受。
記者查詢相關法律法規發現,所謂“月餅稅”并非只向月餅征收,事實上,企業向員工發放的任何實物獎勵或者有價證券均需要按照價值繳納個人所得稅。在國外稅法中,企業向員工發放禮品一般也是要員工納稅的,這樣安排的一個主要原因是避免企業通過這種方法避稅,而在中國,一些壟斷國企數不清的各種“福利”也廣為詬病,需要相關稅收政策規范。
據記者咨詢多家在京企業員工了解到,盡管所謂“月餅稅”是法律規定,但事實上,員工被繳納“月餅稅”的只是少數。由于今年9月1日起,個稅免征額將提高至3500元,事實上很多單位的員工工資在去除掉“三險一金”之后并不能達到3500元以上,如果所發放月餅價格并不高的話,并不需繳稅。據國家財政部有關負責人此前披露,執行新稅法之后,全國繳納個人所得稅的工薪階層人口將只剩下2400萬人,也就是說對于大多數企業職工而言,中秋月餅無需繳稅。
■記者追訪
過節費勝過月餅
從事會計工作的張女士對記者表示,一些外企因為會計“做賬”較為嚴格,員工工資又高,因此很難逃過被征“月餅稅”。“如果發月餅和發過節費都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的話,那我還是希望單位發給我過節費,不要月餅”,外企白領小李接受記者采訪時抱怨說,“現在的月餅一小盒只有幾塊,售價兩三百元,太不值,還是發放現金或者購物卡較為實惠。”
(責任編輯:梁夢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