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北京4月12日訊(記者 施曉娟) 據信用中國網站消息,近日華潤雪花啤酒(聊城)有限公司因涉嫌超標排放水污染物被聊城市生態環境局罰款24萬元。
行政處罰信息顯示,2022年1月17日,華潤雪花啤酒(聊城)有限公司外排廢水化學需氧量濃度為591mg/L,超過排污許可證規定的濃度以及《啤酒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9821-2005)表1中化學需氧量最高允許排放濃度不高于500mg/L的要求,超標0.182倍。2022年1月18日聊城市環境信息與監控中心出具了《污染源自動監測數據超標認定報告》。
華潤雪花啤酒(聊城)有限公司違法行為類型為涉嫌超標排放水污染物。
依據《排污許可管理條例》相關規定,山東聊城市生態環境局于2022年3月30日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罰款24萬元。
據了解,華潤雪花啤酒(聊城)有限公司于2005年01月21日在聊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成立。公司經營范圍包括啤酒及其副產品的生產和銷售;本企業自用包裝物的生產和回收等。
(責任編輯:李冬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