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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中國工程院院士、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總顧問陳君石發言。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記者張相成/攝
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北京1月3日訊 (記者 吳曉薇 韓肖)1月3日,由中國科學技術協會指導,中國食品科學技術學會主辦,中國經濟網協辦的2018年食品安全熱點科學解讀媒體溝通會在北京舉行。對于近幾年辣條產品被各地抽檢不合格,以及行業標準適用等情況,中國工程院院士、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總顧問陳君石表示,方便食品-調味面制品申請食品添加劑擴項處于待批狀態,市場監管中出現了標準空白期,導致了“同品不同標”。2016年底,關于辣條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已立項,最近已通過最終評審,即將由國家衛健委和市場監管總局聯合發布。
辣條頻因“同品不同標”被處罰
2018年8月30日,湖北省食藥監局發布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公告,結果顯示多款“辣條”產品被檢出不合格。其問題主要是違規使用“山梨酸及其鉀鹽”和“脫氫乙酸”兩種防腐劑。問題被曝光后,媒體對于辣條背后存在的標準之爭進行了深入報道,由此加速了辣條產品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出臺。
中國經濟網輿情研究所監測數據顯示,2018年1月1日至11月30日共監測到相關紙媒報道473條,新聞網站文章5760篇,移動端文章數 4671篇,微信公眾號文章2.3萬余篇,微博原發、轉發8.5萬余條,論壇發帖1040條。
從輿情話題趨勢圖可以看出,自2018年5月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發布關于征求《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調味面制品》等4項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意見函起,便持續引起輿論高度關注。
從事件地域聲量排行圖可以看出,湖北、北京、河南、浙江、湖南、上海等地區相關輿情熱度較高。
專家解讀: 辣條“同品不同標”是由標準不統一所致
陳君石表示,辣條作為一個新的食品品類,其標準建設需要一個科學的流程。因方便食品-調味面制品申請食品添加劑擴項處于待批狀態,市場監管中出現了標準空白期。
在這期間,對于同是辣條的產品,各地方監管部門如果依照各地方標準評判,在防腐劑的使用上,都是合格的,而如果參照《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 2014)方便食品的標準執行,則因目前產品中不能使用山梨酸鉀和脫氫乙酸鈉被判定為不合格。各地方執行的標準不統一、參照的生產許可分類不統一,必然會導致辣條產品在市場監管判定中的不統一。“同品不同標”的情況由此形成。
關于辣條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在2016年底已立項,經過廣泛的調查研究,收集數據,開展風險評估以及多方征求意見,最近已通過最終評審,即將由國家衛健委和市場監管總局聯合發布。
陳君石建議,辣條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公布實施后,需要加強宣貫力度,推動辣條生產企業嚴格遵守國標要求,以及地方監管機構依法監管。同時,要廣泛開展科普宣傳,教育消費者適度消費辣條。
近年來,辣條行業在持續地改進與提升,并在減油、降鹽方面取得明顯成效。為了響應“三減、三健”的要求,辣條生產企業需要加大科技創新,進一步減油、降鹽,提升產品品質,以利于產業的健康發展。
(責任編輯:施曉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