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11月12日電 (記者汪文正)繼鐵路客運領域推廣使用全面數字化的電子發票后,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民航局日前發布公告明確,自2024年12月1日起,在民航旅客運輸服務領域推廣使用全面數字化的電子發票——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以下簡稱“電子行程單”)。
該舉措是落實《關于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意見》關于“有序推進鐵路、民航等領域發票電子化”的部署要求的重要內容。電子行程單全面推廣使用后,旅客通過電子行程單自動化、智能化開具及交付服務,滿足不同類型的需求,無需再獲取紙質行程單;單位財務人員可通過電子行程單開展無紙化報銷、入賬、歸檔、存儲等業務;單位可通過登錄電子發票服務平臺,查詢電子行程單對應的增值稅稅額并按規定勾選抵扣,免去按照總價進行換算的計算程序。未來隨著紙質行程單的使用大幅減少,行程單的印制、發放、作廢回收、打印系統維護、郵寄等成本將大幅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