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檢察機關依法懲治利用網絡暴力侵犯企業合法權益典型案例。這些案例涉及利用網絡敲詐勒索企業、損害商業信譽、尋釁滋事等犯罪行為。此舉不僅傳遞出有關方面依法嚴厲打擊網絡暴力傷企犯罪行為的態度和決心,向社會持續釋放網絡不是“法外之地”的強烈信號,也揭露了利用網絡暴力侵害企業合法權益的犯罪手段,引導企業依法維護自身權益。
前一段時間,國家網信辦聚焦破壞營商網絡環境突出問題,深入開展“清朗·優化營商網絡環境——整治涉企侵權信息亂象”專項行動,依法查處散布虛假不實信息、牟取非法利益等涉企違法行為,并通報了一批侵犯企業合法權益的網絡違法典型案例。該項整治行動側重于對涉企虛假不實和侵權信息以及有侵權行為的網站平臺和賬號的清理,檢察機關則劍指不法分子利用網絡公眾平臺制造、傳播涉企謠言,對企業實施敲詐勒索、損害商業信譽等犯罪。網信部門和檢察機關懲治涉企網絡違法行為的側重點不同,但目標一致,即依法嚴厲打擊“按鍵傷企”違法行為,維護企業合法權益,營造清朗的營商網絡環境。
“按鍵傷企”,是指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網絡制造、傳播涉企不實信息,對企業商譽造成負面影響,以及以“網暴”企業牟取非法利益,嚴重侵害企業合法權益的行為。2023年8月,中央網信辦印發《網站平臺受理處置涉企網絡侵權信息舉報工作規范》,明確了6類涉企網絡侵權信息:混淆企業主體身份的仿冒性信息;影響公眾公正評判的誤導性信息;不符合企業客觀實際的謠言性信息;貶損丑化企業或企業家的侮辱性信息;侵害企業家個人隱私的泄密性信息;其他惡意干擾企業正常經營發展的信息。據報道,去年一年,中央網信辦舉報中心累計受理涉企網絡侵權舉報達8.2萬條,處置有效舉報2.3萬條。這些數據反映出涉企網絡侵權信息亂象相當嚴重。
企業和企業家的聲譽是重要的無形資產,不容隨意抹黑或破壞。我國民法典明確,法人、非法人組織享有名稱權、名譽權和榮譽權。網絡安全法規定,任何個人和組織使用網絡應當遵守憲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編造、傳播虛假信息擾亂經濟秩序和社會秩序,以及侵害他人名譽、隱私和其他合法權益等。刑法規定,捏造并散布虛偽事實,損害他人的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給他人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盡管我國法律法規劃出了紅線,相關監管部門也不斷加大對“按鍵傷企”違法違規行為的打擊力度,但網絡上惡意損害企業和企業家形象聲譽,從中牟取非法利益的違法違規行為仍然存在,令很多企業苦不堪言。之所以如此,一個很重要的原因是違法成本低,維權成本高。不法者“動動手指”就可以捏造大量虛假信息,這些信息借助互聯網快速傳播,會對受害企業造成很大負面影響。受害企業要清除負面影響、維護自身形象,難度卻很大,正所謂“造謠一張嘴,辟謠跑斷腿”。現實中有不少企業為討“說法”數年維權,最終“贏了官司輸了生意”的案例。
2023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印發《關于依法懲治網絡暴力違法犯罪的指導意見》,明確要求依法嚴懲網絡暴力違法犯罪,健全長效治理機制,從根本上減少網絡暴力的發生,營造清朗網絡空間。長效治理機制中最根本的一條,應是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大幅提高違法犯罪成本。要對網絡安全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中涉及網絡誹謗的條款進行修訂,加重處罰,并增加精神損失賠償、懲罰性賠償等條款。在此基礎上,各相關部門要合力加強網絡監管,持續開展網絡環境治理,依法嚴厲打擊各類“網絡水軍”黑灰產業鏈,徹底扭轉此類犯罪違法成本低、企業維權成本高的局面,營造法治化營商網絡環境。(胡立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