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浙江省杭州市發布《關于進一步優化調整我市房地產相關政策的通知》,明確新出讓住宅用地不再設置新建商品房限價要求。
9月30日,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住建局宣布,自2024年10月1日起,取消新建商品住房銷售價格調控限制,由企業根據市場定價銷售,銷售過程中可自主調整價格,并以實際銷售價格辦理網簽備案。
9月29日,深圳市住建局等四部門聯合發文,其中在優化商品住房和商務公寓價格備案流程方面提出,商品住房和商務公寓項目由房地產開發企業自主合理確定銷售價格,并報市場監管部門備案,抄報區級住房建設部門。此舉意味著深圳市正式取消了商品房限價措施。
據不完全統計,自今年1月以來,全國已有深圳、杭州、呼和浩特、沈陽、鄭州等至少15城明確解除商品房銷售價格限制或備案制度。
上海易居房地產研究院副院長嚴躍進表示,一方面,當前房地產市場仍在調整中,新房銷售不振,房企面臨資金壓力,有降價銷售盡快回款的訴求,放松甚至取消新房限價,有利于提高開發商定價的自主性。另一方面,在改善性住房需求和建設“好房子”要求下,放松甚至取消一些優質項目的價格限制,客觀上可以助力提振當地的房價預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