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回族自治區文化和旅游廳印發關于有效應對疫情支持文化旅游企業加快復工復產的措施的通知
廳機關各處室、直屬各單位:
現將《關于有效應對疫情支持文化旅游企業加快復工復產的措施》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遵照執行。
寧夏回族自治區文化和旅游廳
2020年3月13日
(此件公開發布)
《關于有效應對疫情支持文化旅游企業加快復工復產的措施》
為深入貫徹中央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會議精神,按照自治區黨委和政府決策部署,助力文化和旅游企業應對疫情影響,解決生產經營困難,有序復工復產,迅速激活文化和旅游消費市場,促進全區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指導各類扶持政策落實到位。圍繞當前國家、自治區及相關部門密集出臺的財稅、金融、社保等一系列扶持政策,做好梳理匯總、宣傳解讀、貫徹落實工作。重點指導文旅企業用好用準用活自治區出臺的《關于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影響促進中小微企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寧政辦規發〔2020〕2號)、《關于印發積極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促進經濟平穩運行的若干財政政策措施的通知》(寧政辦規發〔2020〕4號)文件中享受普惠性減免稅、緩繳社會保險費及醫療保險費、減免租金、延期繳納水電氣費、金融信貸支持等一系列惠企政策。成立服務文旅企業復產復工幫扶工作領導小組,五市分別由1名廳級領導負責包抓,指導企業做好相關政策的申報、落實工作,實實在在幫助企業解決經營難題。
二、全面落實旅游質量保證金暫退政策。認真貫徹《文化和旅游部辦公廳關于暫退部分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支持旅行社應對經營困難的通知》精神,按照暫退范圍和時間規定,全面落實暫退80%的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工作,支持旅行社渡過難關。
三、加大文旅重點項目的扶持力度。加快推進全區文化旅游項目的審核和資金撥付進度。適時調整全區文化和旅游發展專項資金,通過項目補助、貸款貼息、以獎代補和其他方式,支持文化和旅游企業疫情后恢復生產。重點支持文化企業、旅游景區、旅游星級飯店、鄉村旅游點、旅游商品等克服困難,恢復生產能力。
四、加大“引客入寧”獎補力度。將2019年“引客入寧”獎補資金由1000萬元追加到2000萬元,對符合獎補條件的旅行社、A級以上旅游景區等企業,提前兌現獎補資金,為企業恢復生產注入資金。
五、提前下達一批重點項目補助資金。加快履行報批手續,盡快撥付2019年“送戲下鄉”演出補助資金124萬元、“戲曲進校園”活動補助資金275萬元。提前下達2020年新建117座旅游廁所補助資金1000萬元、制作580塊旅游標識標牌補助資金800萬元、免費開放公共文化設施補助資金445萬元、文物保護專項經費568萬元。
六、提前發放各類創評扶持獎勵資金。按照《寧夏回族自治區全域旅游示范區推進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規定,對新評定的4A級旅游景區、四星級旅游飯店、五星級鄉村旅游點,盡快兌現獎補資金。提前對216名自治區級非遺代表性傳承人每人發放5000元補助資金。
七、全面激發文化和旅游消費潛力。加快出臺自治區《關于進一步激發文化和旅游消費潛力的實施意見》。舉辦“放心游寧夏”系列活動,推動文旅消費惠民,打造寧夏首個“文化旅游消費季”。精心策劃“五一”黃金周系列文化旅游活動。開展“寧夏人游寧夏”、“愛家鄉、賞美景”寧夏旅游惠民一卡通預約購買等系列優惠活動。鼓勵豐富夜間產品供給,點亮夜間經濟,延伸消費時段,激發消費潛力。
八、不斷優化“智慧旅游”信息平臺。安排專項資金進一步完善“游寧夏”APP、旅游大數據等智慧旅游服務平臺功能,支持建設一批智慧型旅游景區、飯店和鄉村旅游點等,實現線上線下雙輪驅動。
九、加強旅游市場宣傳營銷。支持旅游企業推出各類促銷引客政策,開展形式多樣的市場營銷推介活動,對效果明顯的給予一定資金補助。對參加自治區組團赴外進行旅游宣傳推介活動的企業,免費提供展位并給予相關補助。支持區內旅行社拓展境外旅游市場,邀請境外旅游者來寧踩線,并給予資金補助。
十、精心做好企業服務工作。加大對全區文化和旅游企業人才培訓、輪訓力度,對文旅企業自行組織職工參加線上線下培訓的給予一定資金補貼。優化行政審批服務,精簡申報材料,縮短審批時限,推進網上辦理。疫情穩定后,對已審批的營業性演出,實行備案管理;對已報送審批材料的營業性演出,只進行形式要件審查;對新申報的涉外、涉港澳臺營業性演出,審批辦結時限縮短為8個工作日以內。
本措施執行期暫定為自印發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各市、縣(區)文化和旅游部門要結合本地實際情況,采取積極有效措施幫助文化和旅游企業解決實際問題,走出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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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李冬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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