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財政廳關于統籌支持疫情防控和企業復工復產若干財稅政策的意見
黑財辦〔2020〕9號
各市(地)、縣(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屬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重要講話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決策部署,支持企業盡快安全復工復產,支持堅決打贏疫情防控戰役。經省政府同意,省財政廳會同省工信廳、發改委、衛健委、人社廳、農業農村廳、扶貧辦、稅務局、地方金融監管局,提出以下財稅政策意見,請認真貫徹執行。
一、進一步提高疫情防治一線醫務等人員補助待遇
(一)增發疫情防治一線醫務人員特殊補助。對省派出援鄂人員,在現行每人每天補助600元基礎上,每人每天增發200元特殊補助;對省應對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確定的四個省級重癥集中救治中心和承擔重癥救治任務的相關市(地)醫療機構的一線醫務人員,在現行每人每天補助300元基礎上,每人每天增發200元特殊補助。特殊補助所需資金由省級財政全額負擔。(省衛健委、省財政廳、省稅務局,有關市縣政府)
二、完善省內疫情防控應急物資保供政策
(二)擴大省內疫情防控應急物資保供財政政策支持范圍。對列入國家和省工信、發改部門確定的省內疫情防控急需物資生產企業名單的消殺產品生產企業,在享受“新增貸款財政貼息” 政策基礎上,進一步享受“企業加班工資補助” “通過財政支出方式減輕稅收負擔”政策;將列入國家和省工信、發改部門確定的省內疫情防控急需物資生產企業名單,為生產口罩、隔離服、防護服等企業提供主要原材料的無紡布和熔噴布生產企業,納入“新增貸款財政貼息”“擴大產能和轉型生產設備購置補助”“企業加班工資補助”和“通過財政支出方式減輕稅收負擔”政策支持范圍。(省財政廳、省工信廳、省發改委、省稅務局,各市縣政府)
三、支持骨干工業企業復工復產
(三)加大對骨干工業企業貸款貼息支持力度。對電力裝備、鋼鐵、煤化工、石墨深加工、石油化工、機器人及智能裝備、交通運輸裝備、汽車及配套、生物醫藥、化肥農藥塑料薄膜生產和新一代信息技術等重點行業中,2019年主營業務收入1億元以上、2020年1月1日以來新增流動資金貸款1000萬元以上的制造業企業,省級財政按照疫情期間企業實付利息的50%貼息,單戶企業不超過300萬元,所需資金從省產業結構調整專項資金中解決。同時,對支持企業實行名單制管理,由省工信、發改部門確定支持企業名單。對已獲得中央和省級財政貼息政策支持的企業貸款不重復貼息。(省工信廳、省財政廳、省發改委,各市縣政府)
(四)給予農資生產企業復工復產固定用工補助。對于2020年3月底前復工復產的化肥、種子、農藥等農資生產企業,省級財政按照企業固定用工人數和每人2000元的標準,給予企業補助;對吸納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的企業,在每人補助2000元基礎上再增加補助500元。(省財政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扶貧辦,各市縣政府)
(五)將所有參保企業納入以工代訓補貼范圍。對所有參保企業新吸納勞動者就業并開展以工代訓的,省級財政給予企業每人每月500元培訓補貼,最長不超過6個月;不足一個月的,按實際開展以工代訓天數計算補貼,所需資金從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專項資金中解決。(省人社廳、省財政廳)
四、支持“百大項目”開工建設
(六)加大政府專項債券對“百大項目”開工建設支持力度。堅持地方政府專項債券“早發、多發”原則,加大對上爭取,支持項目“開春即開工”,盡快形成有效投資。對2019年續建項目和2020年前期手續完備、具備施工條件或已經施工的新建項目優先支持;對2020年前期手續較完備、預計可開工的新建項目提前安排專項債券,支持項目備料等基礎準備工作;對符合專項債券發行條件且能立即開工并形成實物工作量的項目,在債券發行前,各級財政可通過先行調度國庫資金超前支持。(省財政廳、省發改委)
五、支持中小微企業紓困
(七)實行階段性困難行業企業稅收減免政策。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和交通運輸業(指鐵路運輸、道路運輸,航空運輸、多式聯運和運輸代理四類)、住宿和餐飲業、文體和娛樂業(指文化、體育和娛樂業)、旅游業(指旅行社及相關服務、游覽景區管理兩類)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自用房產、土地,免征2020年3月至5月屬期的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納稅人將房產、土地出租給個體工商戶,并在疫情期間免收一個月以上(含)租金的,在免收租金期間,對免收租金的房產、土地免征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免稅期最長不超過3個月。納稅人通過“以申報代申請”方式辦理免稅手續。各市縣落實此項政策減收由省級財政負擔。(省稅務局、省財政廳)
(八)加大貸款周轉金對中小微企業續貸倒貸支持力度。在現有企業貸款周轉金10億元規模基礎上,省級財政再安排10億元短期借款,用于疫情防控期間增加貸款周轉金規模,為受疫情影響較大行業的中小微企業續貸倒貸提供應急周轉支持。降低貸款企業成本,貸款周轉金手續費減半收取;延長貸款周轉金使用期限,根據企業需要,貸款周轉金單筆業務使用期限可由原30天延長至60天。各地貸款周轉金運營機構要簡化業務流程,提高周轉效率,擴大服務范圍。(省工信廳、省財政廳,各地市政府)
(九)加大對中小企業政府采購支持力度。引導各級預算單位加大對中小企業采購的傾斜力度,提高面向中小企業采購的金額和比例。對非專門面向小微企業的政府采購項目,將小微企業產品價格扣除比例,由6%-10%統一調整為10%,按扣除后的價格參與評審。(省財政廳、各級預算單位、各級集中采購機構、各政府采購代理機構)
(十)加大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小微企業和疫情防控物資重點保障企業融資擔保政策支持力度。各級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批發零售、住宿餐飲、物流運輸、文體娛樂、旅游等重點行業小微企業,納入政府生活保障的“菜籃子”“米袋子”以及肉蛋奶等供應的“三農”企業,新增擔保業務擔保費率在原有標準基礎上下降50%,對上述企業辦理展期貸款的,免收擔保費。省級再擔保機構對同業合作機構承做的省內疫情防控物資重點保障企業代出保函業務和納入國家融資擔保基金體系的疫情防控重點項目,減半收取再擔保費;對同業合作機構開展的符合國家擔保基金報備條件的省內疫情防控物資重點保障企業融資擔保業務,省級再擔保機構風險分擔比例從20%提高到40%。(省財政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金控集團,各市縣政府)
以上政策執行期限有明確規定的按相關規定執行,沒有明確規定的,至新冠肺炎疫情解除止。國家出臺的政策,按規定落實。本規定政策與其他同類政策重復的,可從優執行,但不重復支持。
黑龍江省財政廳
2020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