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北京10月21日訊(記者杜平) 近幾年,我國文化產業發展速度比較快,各級政府對文化產業的空前重視以及各種利好政策的實施,為文化產業的大發展大繁榮注入了無限的生機和活力。同時,在發展過程中,問題也不斷的涌現出來。日前,南京大學國家文化產業研究中心常務副主任顧江教授在“中國文化產業30人高端峰會”中指出我國文化產業在戰略結構上存在的一些問題。
南京大學國家文化產業研究中心常務副主任顧江 成琪/攝
第一,目前我國的文化產業在結構上存在著嚴重的同質化現象。國家提出文化戰略以來,各種文化交流中心、主題公園、文化商業街區、文化創意產業中心、藝術家村等所謂的文化產業園區不斷涌現。各地政府對這些文化產業園區也沒有準確地定位,政策上也沒有準確的標準。同質化現象還表現為產品結構的單一和服務的同質化。例如景區出售的紀念品,各地景區各具特色而出售的紀念品卻大同小異,如果說有差別也僅僅是價格的高低。
第二,產業鏈不完善。在顧江看來,一個成熟的文化產業集聚區應該是主從跟隨性的園區,應該有發展比較成熟的上規模的企業存在。一個成熟的大型企業對整個園區有很強的輻射力,對產業鏈的完善有很強的推動作用。要推動文化產業成為國民經濟的支柱產業首先就要完善產業鏈。
第三,主導產業選擇不明確。主導產業的選擇在我國有自發的,也有政府推動的。但并不是所有的文化產業都適宜作為主導產業來發展。
第四,產業關聯度不強。文化產業要成為主導產業,一定要帶動其他產業或周邊產業的發展,要形成一定的規模和相對固定的局面。例如杭州模式,或者說是西湖模式,顧江曾對西湖做了一個統計,假如西湖是開放式的,政府每年投入50億,它對周邊賓館旅游產生的收益是400億。文化產業的發展帶動了地產、商貿、流通等行業的發展。
第五,技術進步對文化產業的貢獻力不高。顧江對各地對技術投入數據的測算過程中發現,政府對技術進步方面的投入還是不夠。
針對我國文化產業發展過程中出現的這些問題,顧江提出了一些建議和對策。首先,政府在制定各地文化產業政策時要考慮到區域性文化產業的選擇和路徑安排。西南地區、西北地區和長三角、珠三角是完全不同資源依賴性的文化產業結構模式,不能形成全國統一的模式。
其次,要積極引導專業的人力資本和專用的機器設備進入這個行業,延伸產業鏈,推動產業結構升級。
第三,要加強以科技性為主導形成品牌效應,推動我國文化產業走出去。
第四,要積極推動金融制度創新,引導金融資本進入文化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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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成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