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中國藝術品市場立法的若干問題探討
作者:西沐(中國藝術品市場研究院副院長、研究員,博士生導師)
隨著中國藝術品市場規模的不斷拓展,以及社會影響面的迅速擴大,中國藝術品市場正在打破原有的傳統格局,并迅速向現代市場經濟的新格局轉變。在這個過程中,市場管理體制、市場體系、經營管理觀念與文化體系等都處于變革與構建的過程中,如何引導這種發展的方向,規范各方面的利益關系,實現中國藝術品市場的可持續發展,就成為一個大的課題。其中,藝術品市場熱點、焦點的增多,矛盾與問題的沉積,使立法問題逐步浮出了水面,立法的重要性與緊迫性已展示在我們面前。
一、中國藝術品市場的發展急需立法
中國藝術品市場發展的關鍵點有兩個:一是體制與體系,二是法制與法規。中國藝術品市場體制與體系是筋骨,法制與法規是保障。完善中國藝術品市場體系與制度,并逐步促使其與經濟市場及國際藝術品市場接軌,是中國藝術品市場發展的必然。
1.完善中國藝術品市場立法體系是國家文化大發展、大繁榮的戰略需要。中國藝術品市場的發展有利于我國文化大發展、大繁榮戰略的實施,而中國藝術品市場的發展需要完善的法律規范作指引。目前,我國沒有對中國藝術品市場予以國家立法,地方性的中國藝術品市場條例也很少出臺,規范中國藝術品市場活動的主要規章幾乎還是空白。通過梳理并加強地方中國藝術品市場法規工作,對中國藝術品市場條例中存在的若干問題進行具體分析,如對條例的適用范圍、技術交易行為的規范、技術交易的禁止行為、違法行政責任等基本問題明確規定,是立法工作重要的突破口。
2.完善中國藝術品市場立法體系是中國藝術品市場發展階段的必然趨勢與要求。如何用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使中國藝術品市場實現可持續發展?30多年來,中國藝術品市場得到了迅速發展,而中國藝術品市場管理體制,幾乎陷入“想管管不了”、“管也管不好”的兩難境地。因此,當前急需要有一部既能對中國藝術品市場的基本概念、立法目的、基本原則、適用范圍、責任承擔、責任范圍、承擔方式和管理機構、管理方式等問題做出全面的具有法律約束力的規定,又能涵蓋和指導中國藝術品市場活動全部內容的中國藝術品市場基本法。
我們認為:我國應盡快制定出臺《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藝術品市場法》,使其成為基于《中華人民共和國藝術促進法》基礎上的第一部國家對中國藝術品市場實施管理的基本法,這將有利于推動中國藝術品市場健康有序地發展。
3.完善中國藝術品市場立法體系是中國藝術品市場法制管理的規律與內在要求。當前,我國已經頒布了一些有關藝術品市場的法律法規,但這與市場需求還有較大差距,在目前已有的涉及中國藝術品市場的一些國家的法律法規中,還存在不少缺陷。
由于中國藝術品市場的迅速發展,畫家、畫廊、中介組織、拍賣企業的關系都還來不及調整與規范,就迎來了繁榮期,倉促的結果就是市場權責不清楚,運行方式無秩序,特別是對發表權、復制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等相關法規,著作權法并沒有作出規定。在現行的國家法律法規和地方的行政規章中,不僅對藝術品在產權界定、交易行為、違規處分等原則方面缺乏調整力度,而且對政府在中國藝術品市場的宏觀規劃、組織協調等管理方面也缺少具有約束力的法律規范。如何加大立法密度,加快立法速度,加強政策引導,規范藝術品市場行為,推動藝術品市場又好又快發展成為一個現實而又重大的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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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王婉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