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隨筆】
近日,一則元宇宙“捏臉師”獲高薪的新聞引發網友關注。媒體報道稱,有“捏臉師”月收入最高達4萬元。“捏臉師”是數字經濟發展催生出的新興職業,他們的工作是為虛擬平臺上的數字人打造各種角色造型,進行虛擬頭像創作。
“捏臉師”的創作行為是一種虛擬勞動。虛擬勞動所生產的產品不僅包括身份產品(如虛擬數字人、虛擬角色、數字人),還包括內容產品(如視頻、影像、游戲、數字藏品)等。元宇宙中虛擬勞動直接帶動消費,其內容生產和體量擴增都依賴虛擬勞動。目前,我國正積極發展數字經濟,全國陸續出臺多個政策大力支持人工智能、區塊鏈、大數據、虛擬現實等數字經濟新技術。這些均會推動虛擬勞動形態的多樣化發展。
由于虛擬勞動開展的重要場所是互聯網,而元宇宙等互聯網虛擬場景在當前存在較大的不確定性,其發展具有不可預測性。因而從保護和規范發展新技術的角度出發,國家為此做了大量的探索實踐。如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了《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綱要(2021-2035年)》,提出要加快大數據、人工智能、基因技術等新領域新業態知識產權立法;中國工程院院士也倡議盡快啟動元宇宙行業發展規劃,制定行業標準。
盡管如此,虛擬勞動的開展仍然存在一些阻礙。在虛擬空間中,雖然通過區塊鏈技術,創作者的知識產權將得到更好的保護,但由于數字化存在方式更容易傳播、流動等,極易產生知識產權問題。特別是針對數字產品的著作權,以及流轉過程中產生的權利轉移問題,目前相關法律法規亟須完善。
此外,虛擬空間為用戶提供豐富的可供選擇的服務和商品,但也可能使用戶越來越沉浸于虛擬世界,越來越依賴虛擬化身。同時,數字世界對用戶的審美趣味、價值觀念、行為模式等會產生影響。如果用戶在虛擬空間中獲得身份認同,很可能脫離社會。特別是虛擬空間中的行為均以數字化方式展開,這些數據會被存儲,也包括更細致的生物生理數據,隨后被分析、交換,會導致更嚴重的隱私問題。
因此,發展虛擬勞動有必要遵循一些基本原則。一是要堅持公共安全第一的原則。對于產生的潛在不良后果,要提前在基礎設施層面、底層架構層面進行布局。元宇宙的正常運行、虛擬勞動、對現實的回饋等都離不開個人信息的分析和應用,這必然在信息隱私保護、數據安全等方面產生法律問題。要以技術為依托、以倫理規范為指導來解決技術本身的問題。
二是秉持促進人的社會發展的理念。元宇宙的發展具有公共性,必須回應現實問題,回應個人發展的問題。對于脫離現實生活的行為、違背現實個人發展的行為,如沉迷虛擬空間、忽視老年群體等,需要在理念和實踐方面進行設計。同時還要維護參與者的合法權益。應明確虛擬產品的所有權、使用權;對于產品的流動和傳播也需要確認復制權、演繹權、傳播權等,激勵虛擬創作和勞動。也要體現公平、正義、自由等價值觀。
三是在體制機制上,要建立以政府為主導,以企業和網民為抓手的治理和監管體系。政府要從頂層設計上把握元宇宙的發展方向,對企業行為進行嚴格監管。企業要承擔社會責任、積極開發前沿技術、探索元宇宙應用場景,也需要甄別可能引發不良思想的虛擬勞動、加強對平臺的管理,在技術層面將主流價值觀嵌入生產資料、虛擬勞動中,積極營造健康向上的網絡文化生態。網民要理性參與元宇宙的生產消費活動,參與積極向上的數字活動,平衡現實社會與虛擬社會的關系。
(作者:晏齊宏,系北京交通大學語言與傳播學院講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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