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北京4月12日訊(記者 成琪) 2020年12月國家文物局印發《文物博物館單位文物安全直接責任人公告公示辦法(試行)》,要求文博單位向社會公告公示文物安全直接責任人的基本信息。時隔一年情況如何?中國經濟網記者從國家文物局獲悉,截至到2021年底,全國已有25萬余處文博單位豎立安全責任人公告公示牌,公開文物安全基本信息,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4月11日國家文物局通報了2021年度全國文物行政執法和安全監督工作情況,2021年全國開展文物執法巡查351390次,發現文物違法行為340起,立案查處187起,責令改正153起。全國開展文物安全檢查529129次,發現安全隱患80100項,查處文物安全案件和事故97起。其中,國家文物局直接督辦文物違法案件128起。國家文物局副局長宋新潮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通過對文物違法案件和安全事故的督察督辦,地方黨委政府文物保護的主體責任意識得到提升,一些地方加強了文物保護力量,加大了文物保護和安全管理投入,文物安全防范基礎得到夯實。目前全國有26個省份將文物安全納入省級人民政府年度考核評價體系,保護文物也是政績的科學理念得到強化。
針對文物法人違法案件的特殊性,近幾年,國家文物局持續開展文物執法遙感監測。自2017年以來,遙感監測已覆蓋全國25個省份的350處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或世界文化遺產地,國家文物局直接督辦違法案件535起,一批涉及世界文化遺產、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違法案件得到嚴肅查處。
“我們結合遙感監測和現場踏勘情況,比對和分析‘兩線范圍’內地物變化,查找違法違規建設特別是法人違法問題。這種‘天上看、地上查’的工作模式,較好解決了一些地方不主動上報文物違法案件、日常監管和文物執法工作薄弱、甚至‘隱瞞不報、毫不知情’等問題,初步實現了執法監督的關口前移。”宋新潮說。
據悉,2021年度,國家文物局重點對河北邯鄲、廣西桂林、海南海口、陜西榆林、青海海東等5市70處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開展遙感監測,發現158處違法違規線索,正督促有關地方積極整改。此外,各地文物部門也積極推廣該執法手段,河北、上海等一些省份對重點文物開展衛星遙感執法監測;江蘇、浙江、山東利用“互聯網+監管”實施文物違法信息監控;山西、內蒙古、遼寧、浙江、河南、陜西等地探索利用無人機開展文物安全巡查,其中內蒙古103個旗縣實現了無人機巡查全覆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