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北京2月18日訊(記者 魏金金)2月18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等14部門聯合印發了《關于促進服務業領域困難行業恢復發展的若干政策》。其中明確了服務業、餐飲業、零售業、旅游業、公路水路鐵路運輸業、民航業等紓困扶持措施。
關于旅游業紓困扶持措施,文件中提出,2022年繼續實施旅行社暫退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扶持政策,對符合條件的旅行社維持80%的暫退比例,鼓勵有條件的地方進一步提高暫退比例。同時,加快推進保險代替保證金試點工作,擴大保險代替保證金試點范圍。允許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基金結余較多的省份對旅游企業階段性實施緩繳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政策,具體辦法由省級人民政府確定。符合條件的旅游企業提出申請,經參保地人民政府批準可以緩繳,期限不超過一年,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
文件中明確,加強銀企合作,建立健全重點旅游企業項目融資需求庫,引導金融機構對符合條件的、預期發展前景較好的A級旅游景區、旅游度假區、鄉村旅游經營單位、星級酒店、旅行社等重點文化和旅游市場主體加大信貸投入,適當提高貸款額度。鼓勵機關企事業單位將符合規定舉辦的工會活動、會展活動等的方案制定、組織協調等交由旅行社承接,明確服務內容、服務標準等細化要求,加強資金使用管理,合理確定預付款比例,并按照合同約定及時向旅行社支付資金。
同時,文件中還提出,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合理增加旅游業有效信貸供給。建立重點企業融資風險防控機制。引導金融機構合理降低新發放貸款利率,對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困難的旅游企業主動讓利。鼓勵符合條件的旅游企業發行公司信用類債券,拓寬旅游企業多元化融資渠道。對符合條件的、預期發展良好的旅行社、旅游演藝等領域中小微企業加大普惠金融支持力度。發揮文化和旅游金融服務中心的積極作用,建立中小微旅游企業融資需求庫。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對旅游相關初創企業、中小微企業和主題民宿等個體工商戶分類予以小額貸款支持。
此外,文件中明確,政府采購住宿、會議、餐飲等服務項目時,嚴格執行經費支出額度規定,不得以星級、所有制等為門檻限制相關企業參與政府采購。
文件中進一步對服務業行業提出精準防疫要求。一是不得突破疫情防控相應規定進行封城、封區,不得非必要、不報批中斷公共交通。二是不得非經流調、無政策依據對餐廳、商超、景區景點、電影院及相關服務業場所等實施關停措施、延長關停時間。三是不得在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政策要求基礎上擅自增加對服務業的疫情防控措施。確有必要采取封城封區、中斷交通等措施或在現行基礎上加強疫情防控力度的,須報經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同意后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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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李冬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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