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北京10月22日訊 歷史是文化的載體,文化是歷史的血脈。在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推動城鄉建設綠色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中明確提出,加強城鄉歷史文化保護傳承。
為推動城鄉建設綠色發展,意見明確要推進城鄉建設一體化發展、轉變城鄉建設發展方式、創新工作方法、加強組織實施等內容。在推進城鄉建設一體化發展方面,意見強調,保護塑造鄉村風貌,延續鄉村歷史文脈,嚴格落實有關規定,不破壞地形地貌、不拆傳統民居、不砍老樹、不蓋高樓;立足資源優勢打造各具特色的農業全產業鏈,發展多種形式適度規模經營,支持以“公司+農戶”等模式對接市場,培育鄉村文化、旅游、休閑、民宿、健康養老、傳統手工藝等新業態,強化農產品及其加工副產物綜合利用,拓寬農民增收渠道,促進產鎮融合、產村融合,推動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
在轉變城鄉建設發展方式方面,意見強調,加強城鄉歷史文化保護傳承。建立完善城鄉歷史文化保護傳承體系,健全管理監督機制,完善保護標準和政策法規,嚴格落實責任,依法問責處罰。開展歷史文化資源普查,做好測繪、建檔、掛牌工作。建立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及傳統村落保護制度,加大保護力度,不拆除歷史建筑,不拆真遺存,不建假古董,做到按級施保、應保盡保。完善項目審批、財政支持、社會參與等制度機制,推動歷史建筑綠色化更新改造、合理利用。建立保護項目維護修繕機制,保護和培養傳統工匠隊伍,傳承傳統建筑綠色營造方式。
意見提出,建立健全“一年一體檢、五年一評估”的城市體檢評估制度,強化對相關規劃實施情況和歷史文化保護傳承、基礎設施效率、生態建設、污染防治等的評估;以城鎮老舊小區改造、歷史文化街區保護與利用、美麗鄉村建設、生活垃圾分類等為抓手和載體,構建社區生活圈,廣泛發動組織群眾參與城鄉社區治理,共同建設美好家園;制定修訂城鄉建設和歷史文化保護傳承等法律法規,為城鄉建設綠色發展提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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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魏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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