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文化和旅游部發布《在線旅游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規定》,將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規定》第十五條要求,在線旅游經營者不得濫用大數據分析等技術手段,基于旅游者消費記錄、旅游偏好等設置不公平的交易條件,侵犯旅游者合法權益。不少分析認為,這是在給“大數據殺熟”行為畫下禁止的紅線。
這兩年,“大數據殺熟”不時引發關注,而且成為一個具有爭議的話題。在線旅游平臺在這個話題中,成為“主角”的頻率不低。一方面,不時有消費者反映,自己遭遇“大數據殺熟”,購買同樣的產品或服務,作為老客戶,需要面對比新客戶更高的價格;另一方面,相關平臺往往否認存在“大數據殺熟”,以技術原因、系統漏洞、享受套餐優惠不同等來解釋價格差異。
對于一個疑似個案,“大數據殺熟”是否成立,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但從整體來說,對“大數據殺熟”堅決說不,是有必要確立的原則。消費者在使用網絡平臺的過程中,往往會留下個人信息,根據消費者的消費行為、瀏覽記錄等數據,平臺可以通過分析,獲得相應的用戶畫像。畫下針對“大數據殺熟”的紅線,就是要防止平臺“多走一步”,利用消費者個人信息牟取不當利益,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而且,“大數據殺熟”已經引起消費者的廣泛關注,相關部門出臺規定回應社會關切,也是題中應有之義。
平臺有定價的權利,但消費者的知情權、公平交易權等合法權益不容侵犯。消費者之所以對“大數據殺熟”如此敏感,是因為這種方式具有隱蔽性,讓人防不勝防。如果定價規則明確,即使要面對不同價格,消費者也能在知情前提下作出選擇。這說明,在線交易中的信息不對稱、不透明問題亟待進一步解決,以緩解消費者對于被蒙騙的焦慮,優化在線交易環境。
畫下紅線的同時,怎樣完善判定標準和監管手段,也是需要進一步細化的問題。大數據等技術發展迅猛,也是一柄雙刃劍,用得好能促進市場發展、增強消費體驗,用不好就成了侵權的幫兇。對此,立法和監管要及時跟上,維護市場秩序,讓消費者放心花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