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區公園常有奇石“迎賓”、園林綠地動輒巨石“壓鎮”……近年來,部分地方在城鄉建設中熱衷花重金“移石造景”引發關注。
“新華視點”記者調查發現,“移石造景”所用的景觀石大多由政府采購,價格畸高,有的一塊石頭數萬元,高的逾百萬元。這類工程同時還助推一些地方在河道無序取石,在山中亂采濫挖,破壞生態環境。
崇山峻嶺旁的公路轉盤移置600多塊石頭搞人造景觀
記者近日在陜西省西安市長安區環山路灃峪口轉盤看到,轉盤的西南、東南、東北方向,有人造的3座數米高“小山”,當地政府命名為“松石園”,周邊群眾稱之為“小秦嶺”。
據了解,這處“小秦嶺”為平地堆土移石而成,所用土方均由別處運來。“山體”綠化后堆積的景觀石總數逾670塊,大的重數十噸,小的也有1噸重。
灃峪口轉盤緊鄰秦嶺山脈,本就滿目山石。附近一些村民說,這種花巨資“山下造山、石旁置石”的人工造景實在沒有必要。
西安市長安區政府部門公布的資料顯示,整個“松石園”景觀建設面積約6.3萬平方米,花費資金3100余萬元。
在長安區太乙宮街道辦事處轄區,記者發現兩處較為集中的“移石造景”點:一處為“長安道”景觀大道(華夏路),道路南側移置各類景觀石逾100塊,北側有景觀石逾40塊;一處為理想二路,道路東西兩側移置大小景觀石400余塊,其中西側逾240塊、東側逾160塊。
有的景觀石一塊逾百萬元,須嚴防公職人員“借石牟利”
記者在陜西、河南、四川等地走訪發現,“移石造景”并非一城一地個別現象。高速公路兩側、城市綠化帶內、廣場、公園、景區等所謂的“窗口”地區,成為“移石造景”集中場所。
多地干部群眾反映,形形色色的“移石造景”建設項目不少號稱“生態工程”“景觀工程”“民生工程”,有的還打著“弘揚傳統文化”“發展園藝藝術”等旗號。一些基層干部說,這些石頭景觀是當地領導熱衷的“形象工程”,大都由財政出資采購,投入不菲。
記者調查發現,近兩年全國多地政府采購了相關項目:
2019年4月,東部某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發布了景觀石采購公告,一次要采購72塊景觀石,包括雪浪景觀置石5塊、枯山水置石3塊、中國黑石43塊、泰山石21塊。
2017年6月,西南某縣開展河道景觀石取石、吊裝、運輸項目政府采購,共需開采景觀石1.3萬塊,采購預算資金1677萬元。
這些政府采購項目有的價格驚人。例如,中部某縣2019年8月“高速連接線生態廊道景觀石采購”項目,一塊景觀石花費高達150.6萬元。
一些業內人士表示,石頭市場“水”很深,價格標準不透明,在政府采購過程中容易滋生腐敗。記者發現,近年來,多地出現干部利用或插手政府采購景觀石項目牟利的案件。
河南省洛陽市西工區法院2018年審理的某社區主任毛某職務侵占案顯示,一塊景觀石實際采購價近3萬元,卻虛開了16.5萬元的購置款,毛某將13.5萬元據為己有;寧夏吳忠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的原寧夏農業投資集團公司總經理陳延案顯示,在景觀石采購工程中,陳延分三次收受商人郭某共計27萬元賄款。
須遏制花重金“買石造景”之風
2012年以來,中央和國家有關部門多次發文對城市建設領域出現的形象工程、形式主義等不良傾向進行規范。2018年,住建部發布關于在城市建設中切實防止形象工程政績工程的通知,強調把“補短板、惠民生”作為城市建設的出發點,嚴禁不切合實際的挖湖堆山造景破壞自然生態環境。
中國社會科學院生態文明研究所資源與環境研究室主任婁偉認為,對一些地方用財政資金搞“形象工程”的行為必須高度警惕,從采購規模和價格上進行規范、限制。除公園、景區可少量以景觀石作為點綴,城市建設項目不宜大量“移石造景”。因為石頭不同于樹木,移置既無生態效果也無實用價值。此外,公共景觀建設不能追求奢華,購買昂貴奇石就更不可取。
多位基層生態環境部門干部認為,城市綠化和生態景觀建設要遵循“尊重自然、因地制宜、減少人為干預、節約資源”等原則,不宜上馬建設成本高、實際作用小,甚至破壞環境的景觀工程。
受訪干部和專家建議,要堅決落實中央和部門有關規定,加強對政府采購項目、財政資金的審批,防止“以石牟利”的腐敗行為。(據新華社西安8月11日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