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北京5月29日訊 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文物局印發了《關于深化文物博物專業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之后,文化專業人才職稱評定再迎改革!5月27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文化和旅游部辦公廳公布了《關于深化藝術專業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藝術專業人才職稱制度改革再次走進大家的視野。
我國現有的藝術系列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制度是1986年建立的,隨著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及國家職稱制度改革的不斷深化,藝術系列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制度存在的評價標準不夠科學、評價機制有待完善等問題更加凸顯,需要通過改革加以完善。2017年初,文化和旅游部啟動調研論證工作,成立專項課題組,全面梳理各地已出臺的藝術系列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制度文件,經過幾年的調研、組織研討會和專項座談,最終形成了現在的征求意見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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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次征求意見稿中,中國經濟網記者注意到,有三大亮點值得關注:
一是制度體系更加健全。
《意見》明確將藝術系列職稱專業分為為藝術表演類、藝術創作類、藝術管理類和技術保障類,各專業職稱分為四級、三級、二級、一級,依次對應初級、中級、副高級和正高級。
此外為進一步體現專業屬性,職稱名稱以級別加專業命名。如四級演員、三級演員、二級演員、一級演員。
同時建立專業設置動態調整機制,對于從業人員數量較大、評價需求穩定、發展良好的專業,加強專業建設,持續穩定開展評價工作。對發展勢頭良好、評價需求旺盛的新型職業領域,增設新的專業。對知識結構、崗位需求相近的專業,及時整合。對發展變化較大、評價需求不斷縮減、從業人員數量較少的專業,及時調整或取消。
二是評價方式創新。
近些年來,民營文化工作室、民營文化經紀機構、網絡文藝社群等新的文藝組織大量涌現,網絡作家、簽約作家、自由撰稿人、獨立制片人、獨立演員歌手、自由美術工作者等新的文藝群體十分活躍。
為進一步擴大工作覆蓋面,延伸聯系手臂,團結、吸引他們成為繁榮社會主義文藝的有生力量,《意見》明確暢通新的文藝組織從業人員、新的文藝群體以及非公有制經濟領域藝術從業人員職稱評審渠道。在各級文聯組建藝術系列職稱評審委員會,按照屬地原則開展職稱評審工作,確保其與國有文化藝術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在職稱評審上享有同等待遇。
三是評價標準更加完善。
為營造有利于藝術系列專業技術人員潛心文藝創作的良好環境,《意見》明確對論文、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不作統一要求,由用人單位或評審機構根據需要自主確定。
提出推行代表作制度,將代表性作品作為職稱評審的重要內容,突出質量導向,注重代表性作品的質量、貢獻、影響,把能否傳播當代中國價值觀念、體現中華文化精神、反映中國人審美追求以及思想性、藝術性、觀賞性有機統一作為衡量作品質量的主要內容。同時嚴格代表作審核制度,保障代表作評價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