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北京6月13日訊 為更好發揮地方政府專項債券(以下簡稱專項債券)的重要作用,著力加大對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的支持力度,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做好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發行及項目配套融資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從合理明確金融支持標準、突出資金支持重點、提供配套融資支持、拓寬重大項目資本金渠道、保障償債責任等方面,切實部署支持做好專項債券項目融資工作。
》》》點擊查看更多政策內容
通知明確,將鼓勵地方政府和金融機構依法合規使用專項債券和其他市場化融資方式,重點支持京津冀協同發展、長江經濟帶發展、“一帶一路”建設、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長三角區域一體化發展、推進海南全面深化改革開放等重大戰略和鄉村振興戰略,以及其他納入“十三五”規劃符合條件的重大項目建設。
通知規定,對于專項債券支持、符合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具有較大示范帶動效應的重大項目,允許將部分專項債券作為一定比例的項目資本金,但不得超越項目收益實際水平過度融資。地方政府要按照一一對應原則,將專項債券嚴格落實到實體政府投資項目,不得將專項債券作為政府投資基金、產業投資基金等各類股權基金的資金來源,不得通過設立殼公司、多級子公司等中間環節注資,避免層層嵌套、層層放大杠桿。明確地方政府要根據提前下達的部分新增專項債務限額,結合國務院批準下達的后續專項債券額度,抓緊啟動新增債券發行。各地要均衡專項債券發行時間安排,力爭當年9月底前發行完畢,盡早發揮資金使用效益。加快推進專項債券項目庫公開,全面詳細公開專項債券項目信息。
在重大項目融資方面,通知明確,對于部分實行企業化經營管理且有經營性收益的基礎設施項目,包括已納入國家和省市縣級政府及部門印發的“十三五”規劃并按規定權限完成審批或核準程序的項目,以及發展改革部門牽頭提出的其他補短板重大項目,金融機構可按照商業化原則自主決策,在不新增隱性債務前提下給予融資支持,保障項目合理資金需求。允許各地使用財政建設補助資金、中央預算內投資作為重大項目資本金,鼓勵將發行地方政府債券后騰出的財力用于重大項目資本金。
此外,通知還提到,要建立正向激勵機制。將做好專項債券發行及項目配套融資工作、加快專項債券發行使用進度與全年專項債券額度分配掛鉤,對專項債券發行使用進度較快的地區予以適當傾斜支持。適當提高地方政府債券作為信貸政策支持再貸款擔保品的質押率,進一步提高金融機構持有地方政府債券的積極性。
更多精彩內容,請點擊進入文化產業頻道>>>>>
(責任編輯:
魏金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