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北京6月5日訊(記者 成琪)當前,全國文物行政執法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文物安全形勢依然嚴峻,違法違規破壞文物現象屢禁不止,文物行政執法,特別是地方文物行政執法還面臨著很多的困難和問題,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和國家文物局聯合下發了《關于加強地方文物行政執法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推進文物行政部門和文化市場綜合執法隊伍依法行政提出了具體要求,“確保地方文物行政執法事有人干、責有人負”。
北京大營盤明長城 中國經濟網記者成琪/攝
我國是文物大國,文物行政執法工作任務多、責任重、人員少,基層文物部門力量更為薄弱,普遍缺乏從事文物行政執法的專門人員。從國家文物局開展衛星遙感執法監測的結果看,一些不可移動文物本體遭破壞,一些文物保護單位保護范圍和建設控制地帶內發生違法建設,地方政府、監管部門管理缺位、執法缺位問題突出。對此,《通知》提出,“文化市場綜合執法隊伍統一行使文物市場領域的行政執法職責,由相關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負責管理。”同時要求承擔文物行政執法職責的文化市場綜合執法隊伍,應明確專門機構或者專人負責文物行政執法工作。
針對地方文物行政執法職責不明確,尤其是文物市場領域以外的文物行政執法職責不清等問題,《通知》也專門明確了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文物行政部門、文化市場綜合執法隊伍、文物執法隊伍的職責分工。“授權由文化市場綜合執法隊伍或者文物執法隊伍承擔的文物行政執法職能不變;市、縣兩級沒有文物執法隊伍的,由文物行政部門委托文化市場綜合執法隊伍行使文物市場領域以外的文物行政執法職責。”
文物行政執法涉及法律法規、文物保護、文物鑒定等專業知識,案件處理過程中還涉及行刑銜接、案件移送、責任追究、問題整改等相關工作,對執法人員的能力要求相對較高。但目前大部分市縣都沒有明確文物執法的崗位職責,普遍缺乏熟悉文物執法的業務骨干,基層辦案中以罰代刑、以罰代責、整改不力等問題依然存在。對此,《通知》就業務培訓、執法演練、創新執法方式等提出了有關要求。
記者注意到,《通知》還要求文物行政部門與文化市場綜合執法隊伍在信息共享、案件報告、信息公開等方面要密切配合。辦理文物違法案件時,在行政處罰、行刑銜接、案件移送、責任追究、問題整改、文物鑒定等方面,文化市場綜合執法隊伍、文物部門、公安機關、紀檢監察機關要加強部門協同。
據悉,文化和旅游部、國家文物局將通過全國文化市場技術監管和服務平臺應用,促進辦案流程和執法工作網上運行管理。同時,根據地方實際,指導各地加強新技術在文物行政執法中的研究和應用,不斷創新執法手段和方式、切實提升文物行政執法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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